請問 部份工時人員 排班 問題


依照勞基法規定 部份工時人員
連續上班日不得超過5天 每週(週一~週日)需有一日休假一日例假

本公司夜間都是部份工時人員值班 每天都需要有1人值班
所以夜間人員有3人 分別是 小夜班(18:00-22:00) 大夜班(22:00-07:00) 休假

請問 部份工時人員 排班 問題

如果要休長假出國,最多只能休4天,因為超過5天,其它二人的上班日就會超過5天

其實同事非常NICE 完全不介意多排班(多賺錢)
可是公司非常遵守勞基法規定 禁止加班 或 私下代班
也不可能請其它人支援夜班

請問這樣的3人排班 有方法在勞基法規定內
休假超過5天嗎?


2019-03-23 11:24 發佈

trainsix wrote:
依照勞基法規定 ...(恕刪)


跟公司有默契,超出的部份不列入加班表也不用打卡,
公司發薪額外用其它名義列在薪資單上...

leimi wrote:
跟公司有默契,超出的部份不列入加班表也不用打卡,
公司發薪額外用其它名義列在薪資單上...


工時超出的部分,直接發現金不列入薪資單,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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