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工作一間公司是派遣的,他們從人力銀行看我的履歷,初試已婚通過,就是人資簡單的談一下,然後大約昨天打電話通知主管希望約時間覆試,做組立人員,月薪30000起跳,不用輪班,固定早8~晚5,基本都要加班,半年考核後轉正,我是之前已經有一間準錄取,月薪近3萬要輪班,我本來在考慮說是要到現場看環境嗎,我朋友說派遣就是要你走就走沒資遣費,那我是應該跟他們回覆說已找到工作了不去呢,還是去看看再跟他們說,另一間也是最近幾天通知的~~
nplike wrote:
最近找工作一間公司...(恕刪)
這個問題我幫你回答
依勞動部的函示,派遣公司不可以簽訂定期契約
所以,沒有那個派遣公司離職,就沒有資遣費這件事情。
因為法無明文。
派遣人員只是一個名詞 ,
他與正式人員的責任關係是一樣的,
而你又被派遣公司聘僱 ,勞動部的函釋又視為有效, 你當然可以主張你是不定期契約人員, 所以如果被離職的話,自然有資遣費及非自願的申請資格。
至於轉正這個事情,就要看哪一家公司的規定。
多數企業會定義這半年後轉正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付費用給派遣公司。 但又不確定人才是不是可以勝任。
所以前6個月掛在派遣公司,之後轉為內部正式人員。
建議以工作的穩定度, 是否符合生活所需 還有報酬為主要考量。
如果正職什麼都好,記得去正職
但事實上正職也會有缺點的
所以先從派遣進去再轉成正職,
或者先有派遣賺取較多的收入也不是一件壞事。
至於派遣工作沒有拿到資遣費, 從專業的角度來看那是員工 ,不會保障自身權益 的問題。
結論: 無需因為要得到正職的身份,而去爭取比較低薪又輪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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