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社會責任強制員工參與志工服務

如題 ,小弟目前的公司最近發佈的一個消息

公司以社會責任為由
強制員工一年需參加一次志工服務
若員工不願意參加會給予處罰
(年度考績扣分等)

請問各位職場前輩
公司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有沒有觸法?
2019-03-18 19:08 發佈
我反而比較好奇為何一年當一次志工你會反感0.0
WuHSUN wrote:
如題 ,小弟目前的公...(恕刪)


遇過一家,後來離職了

純粹董A的白日夢跟打腫臉充胖子,偽善裝闊而做的志工
公司拿個人的休假時間強迫去做志工
這樣子當然會有所不滿啊
志工不就是要自願性的去才會做得快樂效率也高嗎。
asdf3164 wrote:
我反而比較好奇為何一...(恕刪)
就不解為何可以這樣強迫員工
這樣跟志工原來的定義也已經偏離了
umax wrote:


遇過一家,後來離...(恕刪)

WuHSUN wrote:
如題 ,小弟目前的...(恕刪)


跟公司提議,參加志工服務以平日為限且不影响員工的休假,肯定會是美談且新聞上報
leimi wrote:
跟公司提議,參加志工服務以平日為限且不影响員工的休假,肯定會是美談且新聞上報


就算非假日一次你就怕了

刷油漆、清垃圾、粉塵、弄整身髒,還要被蚊子丁,只是為了老闆要做面子,看你做不做。

自己的分內工作都做不完了還搞有的沒的,這種企業也差不多了,除非薪水很高,看你能不能忍,薪水不多的話,三不五時想到啥就搞啥,以為員工都跟老闆一樣天兵的老闆,能成啥大器我也笑笑。
本公司有志工假一年兩三天,所以上班時間可去當志工,你可以跟老闆提議
WuHSUN wrote:
如題 ,小弟目前的...(恕刪)


不要動用到員工個人時間,這樣應該比較不會引起反感~

如果非得動用到員工的個人時間,尊重員工的意願是最起碼的前提吧~



非得扯社會責任...

如果是企業的社會責任,給予不扣薪的志願服務假也是很合理的啊~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