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imi wrote:跟公司提議,參加志工服務以平日為限且不影响員工的休假,肯定會是美談且新聞上報 就算非假日一次你就怕了刷油漆、清垃圾、粉塵、弄整身髒,還要被蚊子丁,只是為了老闆要做面子,看你做不做。自己的分內工作都做不完了還搞有的沒的,這種企業也差不多了,除非薪水很高,看你能不能忍,薪水不多的話,三不五時想到啥就搞啥,以為員工都跟老闆一樣天兵的老闆,能成啥大器我也笑笑。
WuHSUN wrote:如題 ,小弟目前的...(恕刪) 不要動用到員工個人時間,這樣應該比較不會引起反感~如果非得動用到員工的個人時間,尊重員工的意願是最起碼的前提吧~非得扯社會責任...如果是企業的社會責任,給予不扣薪的志願服務假也是很合理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