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s19586 wrote:你可能以為公司會給你...(恕刪) 重點就在他只給當天上班薪水喔 沒有加 可是他要求排班時有說是加倍 當天假設我沒上班一樣有薪水對吧 簡單說就是整個過年都有上班 卻完全沒任何加班費 一樣只有基本月薪
tis19586 wrote:你不是說幾個月後要給...(恕刪) 確定沒 應為我已經離職 他薪資只有補假的日薪 跟加班費該有的加成完全沒有 而且之前還強迫加班只能請補休 不能請加班費 重點是過年前在排班時他有寄mail來 裡面有這一段
tis19586 wrote:你不是說幾個月後要給...(恕刪) 所謂等值的天數也應該要是雙倍時數對吧這樣說吧 我把我整個時數拿出來討論看看 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幫我換算正確應該要補我多少小時2月工時是120 他要求要排1605天變補休並分別在一月2天 3月5月7月各補一天我在一月時還有加班 分兩天3.5h跟4h但公司不給加班費 那兩天含加班一天工作時間是10:30 - 22:00 中間休息兩小時 他規定這7.5只能補休(7.5) (提早用掉下個月16小時工時) (-16)然後我工作滿半年還有3天特休(8*3)我過年期間工作是除夕10:30-18:00 休息30分(7h) 初一到初三每天都上滿10:30-22:00 休2小時 (9.5*3)三月離職 所以大概要補我多少工時?—————————————————如果純看1:1 應該是欠我7. 5+24+24=55.5但這樣他完全迴避掉正常的加班倍數請問這樣有合法嗎我的理解是除夕到初三雙倍 直接用一天8小時算 那應該要補64小時 再加初四跟228的16 一共要補80小時 加上欠我的7. 5跟三天特休24 共119.5 扣掉已經放掉的16小時 是不是應該補我103.5 (這邊還是不去算他超過8小時的加成)
cathychg wrote:你被凹了你被凹了你被...(恕刪) 公司現在都推給那個主管 說會去追究發信的人 但我覺得就是要找一個替死鬼 當初發信跟打電話詢問時難道上面的人會不知道 而且又不是剛成立的公司 主管會不知道沒有 那時不出來反應說沒有雙倍 現在才在凹是個人行為 然後又再說要去問發信的人 嘖嘖 根本是老闆覺得過年業績不到不想認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