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再申請~小的正在努力找工作中+徬徨我已經申請第三次了剛好前兩次有找到工作 . 但做幾天發現是不好的缺. 快閃. (14天內.含假日.切記.算不好.就撐三個月領提早就業獎金吧)但後面再申請.你的就服員. 就會開始懷疑你是不是無心工作 . 就服員會認為有找到就可以先屈就 . 先求有再求好態度就變差了 . 至少我的就服員是這樣懷疑我 . 因為最近的失業被資遣的人太多 . 所以就服員想消化失業補助的人.當你又CALL他時 . 他就 = =" 心理OS了別的就服員或許不會以上嚕
大概三個禮拜前有一篇主題是:【想請問申請過 非自願離職的「失業給付」的大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5711224&p=2#72090681最後一樓是我寫的,請詳細看。
GG960911 wrote:可以再申請~小的正在(恕刪) 我若是你的就服員. 也會開始懷疑你是不是無心找工作及就職前未詳問工作細節。申請給付不是無限的、失業補助只有六個月、六個月後參加職訓可在延長六個月失業補助完、一年內都無法在申請。和政府要錢~雞毛雜事很多、就服員交辦的事只要沒去做就別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