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給付申請 新工作不適合

最近在申請失業給付,想了解一下

新工作不適應14天內離職還可以繼續申請給付。
但如果接下來的其他新工作還是不適合,14天又離職,這樣還具備申請資格嗎
2019-03-08 19: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工作
可以再申請~

小的正在努力找工作中+徬徨

我已經申請第三次了

剛好前兩次有找到工作 . 但做幾天發現是不好的缺. 快閃. (14天內.含假日.切記.算不好.就撐三個月領提早就業獎金吧)

但後面再申請.

你的就服員. 就會開始懷疑你是不是無心工作 . 就服員會認為有找到就可以先屈就 . 先求有再求好

態度就變差了 . 至少我的就服員是這樣懷疑我 . 因為最近的失業被資遣的人太多 . 所以就服員想消化失業補助的人.

當你又CALL他時 . 他就 = =" 心理OS了

別的就服員或許不會

以上嚕
連續2次
會不會很難呢?[
GG960911 wrote:
可以再申請~小的正在(恕刪)


我若是你的就服員. 也會開始懷疑你是不是無心找工作及就職前未詳問工作細節。

申請給付不是無限的、失業補助只有六個月、六個月後參加職訓可在延長六個月

失業補助完、一年內都無法在申請。

和政府要錢~雞毛雜事很多、就服員交辦的事只要沒去做就別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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