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華航事件,本人有些疑惑請各位解答一下:
不論工會的執勤時數算法或華航公司的算法,如果今天有一架飛機要飛12小時,
那就要4個機師?(大概吧),那前面8小時AB機師飛,後面4小時CD機師飛,
這樣要算12小時的工作時數?還是飛8小時後,4小時休息不算錢?
又不是那種我下班了,跳傘下去,且這4個人理論上是不是隔天也不能上班(過勞),
算起來好像不是加一倍人力就能解決。
另一個問題像現在郵輪旅遊很流行,上面工作人員上班時數算法怎麼算,
休息時間也在船上,這樣算休假嗎?
民用航空 (Civil Aviation)
航空器駕駛員/機師 (Pilot)
飛航任務時間 Flight Duty Period (FDP) = positioning + pre-flight duties + flight time + post flight duties
飛航時間 Flight Time 有2種:
* Block Time = 航空器鬆煞車自空橋後推(block-out) > 起飛(takeoff) > 降落(landinf-on) > 滑行進空橋煞車(block-in)
* Fly time (Air Time) = 起飛(takeoff) > 降落(landinf-on)
各航空公司計酬時可能用 Fly time 或 block time 或 FDP 費率當然不同, 沒有絕對 , 機師自己會計算要不要爭取工作.
歐洲航空安全局(EASA) 飛航任務時間限制(Flight Time Limitation/FTL)
https://www.vcockpit.de/fileadmin/dokumente/themen/easa-ftl/2017.11.15_-_EASA_FTL_Guide_1.7..pdf?fbclid=IwAR3Xc0amkFJ1w6ysCybg0LAdFw9rDU_PqcEpVtpx5jdayYJLSapldycAuek
飛航任務時段時數圖
How Many Hours Can a Pilot Work in a Day

* 飛行經歷時間
* 計酬時間
各國民航局會依ICAO規定及指令會頒布及修訂 '民航法' , 民航法有規定民航公司及民航機師各自要紀錄及保存 pilot logbook , 裡面會記錄 '飛行經歷時間' , 這是機師找工作的重要文件.
ICAO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簡稱國際民航組織是聯合國屬下專責管理和發展國際民用航空事務的機構國全球民航規範的機構. 由各個簽署「國際民航公約」成立「國際民航組織」(ICAO),總部設於加拿大蒙特婁,旨在發展國際飛航的原則與技術,並促進國際航空運輸的規畫和發展。
* 2機師組員 (2-person crew ), 飛行經歷時間 = Block time
* 3機師組員 (3-person crew ), 飛行經歷時間 = Block time * 2/3 <= 或依實際值勤時間分配, 反正只能share 左駕(正機師)及右駕(副機師) 2人分飛行經歷時間
* 4機師組員 (4-person crew ), 飛行經歷時間 = Block time * 1/2 <= 或依實際值勤時間分配, 反正只能share 左駕(正機師)及右駕(副機師) 2人分飛行經歷時間
計酬時間各航空公司自行訂定, 民航局不管, 由自由市場機制自訂.
華航應該是所有機師都累計FDP , 就是每個人都算全程計酬飛時. 所以長程航班如果 FDP 是 14hrs , 機師就是拿 14hrs 酬勞, 但是只要提供 7hrs 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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