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在公家機關擔任委外行政助理,規定上班時間為朝8到晚5+周休二日,中午休息1個半小時,算一算每天上班也才7.5個小時。不久前擔任幾個文書工作不論打工或正職也都中午休息1.5小時+周休二日,算一算都時數不夠,請問各位是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嗎?各位有相同狀況嗎?以前工作經驗對於上班時數就是做多少時數算多少錢或是上班要達到規定的時數,所以對目前時數不足的狀況我有點搞不清楚狀況,有人可解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