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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2/11 正式離職過年期間薪水照常算嗎?

我20天前提離職,也就是約定2/11當天正式離職,那我過年期間算有薪假嗎? 我是領月薪
然後老闆在群組發訊息,如下:

2/4~2/10這週有五天假日與兩天週休,同事皆應整週休假,故除值班日之外都是放假(值班日依規定另加發整日薪水),請各位同仁依班表準時上班
2019-02-03 21: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薪水 2/11
youandyw wrote:
我20天前提離職,也...(恕刪)


一般老闆會很討厭吧!
*心灰意冷* wrote:


一般老闆會很討厭...(恕刪)



什麼意思?  所以是勞基法規定要支付嗎?

因為我2/4-2/5有值班,依規定要給付加班費吧,那其餘天數要給薪嗎?
會吧,如果老闆不想過年放假給妳薪水,應該會叫妳,做到二月一號,就可以走人了。應該不會留妳到二月十一日。
真好,我一提離職,公司直接要我做到當天
連原本的尾牙代金1200都沒拿到
要是晚一天講就好了😂😂😂
tis19586 wrote:
會吧,如果老闆不想過...(恕刪)



勞基法規定20提離職,而我的公司規模才幾個人,我離職一時也沒人,所以頂著吧

所以我才在想理論上是有薪水才對吧
logic wrote:
真好,我一提離職,公...(恕刪)


我是直接年終13個月,沒尾牙,看似不錯,但未來新進同事沒有13個月,我是沒差啦,之後找的工作也是朝福利去找
基本上離職當月會以工作天數來計算薪資
88662347 wrote:
基本上離職當月會以工...(恕刪)



所以符合勞基法?

離職月改日薪? 還是用月薪去算我工作天數?

因為過年期間我仍在職只是不用上班,

2/11才是正式離職生效
88662347 wrote:
基本上離職當月會以工...(恕刪)


(轉載勞基法)

月薪制勞工是否還要給「國定休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答: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休假日)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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