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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說要告公然毀謗

在FB有三萬人的非公開社團詢問工作的事
結果應該是被截圖外流
(因為外面的人是看不到的)
現在公司的人說要告我公然毀謗之類的

沒有寫公司的名字 只有寫類型和城市
沒有任何人名 但有描述那個人工作性質之類

有一句是寫說那個人是不是"腦子壞了" 這樣的福利條件也接受
有寫他一些個人事情的描述
還有寫"台灣人都這麼軟弱嗎"

有提到別人薪水數字 但沒寫名字

是朋友在那工作 我很擔心所以PO文問
朋友事先不知情

描述的事情都是事實
但要舉證也很辛苦
重點是本來談好的資遣費
老闆翻臉說都不算


請問
這樣告得成嗎
然後資遣條件(就是資遣費)還拿得到嗎
有沒有律師可以問

感謝
2019-01-26 13: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lilicocokh wrote:
現在公司的人說要告我公然毀謗之類的
沒有寫公司的名字 只有寫類型和城市
沒有任何人名 但有描述那個人工作性質之類
有一句是寫說那個人是不是"腦子壞了" 這樣的福利條件也接受
有寫他一些個人事情的描述
還有寫"台灣人都這麼軟弱嗎"


從何告起

不用理他,然後離職

年關到了,怒衝一波
我直覺也覺得很難告
但是現在老闆抓著這個威脅不給遣散費

還有其實有投資公司幾十萬
(本來說要上市櫃 結果反悔不弄了)
都是血汗錢
怕用這文章當把柄
到底要怎麼拿回來
投資幾十萬總有個收據吧(沒有那就是你傻,文章到此結束)

離職,然後要求返還那筆錢,不理就存證信函,再來提告
背信罪、詐欺......這些很多法條可以用。假借公司上市名義募資,很多新聞可以參考

說到投資有憑有據,講投資兩邊都是生意人,沒有老闆比較大這回事

若敢拿著雞毛當令箭,指控你毀謗然後要獨吞,只會自食惡果

再說毀謗是能罰幾毛錢,跟詐欺罪名起訴能比?

他咬你一口,就乾脆點撕破臉補他一刀

lilicocokh wrote:
在FB有三萬人的非公...(恕刪)


這樣很難告的成!
因為你舉的兩句話是指外人,不是指公司
再來,你的公司或許條件很差!
你不爽公司很久了!
公司這次也發現了!

你大可凹非自願離職!
坐領遣散費,真的要打官司剛好也有錢!

加油!

lilicocokh wrote:
在FB有三萬人的非...(恕刪)


大概就是氣話,不用想太多,除非他錢多,你可能頂多去簡易庭散個步而已。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毀謗
人.事.時.地.物
都要有


decisiveman wrote:
大概就是氣話,不用...(恕刪)


這樣很難告的成!
公司要怎麼告

又沒有提到公司名稱 也沒提到人名

更別說fb帳號也是你的不是你朋友的

這樣公司是要告誰 告你? 還是告你朋友

既沒提到公司名稱 你也不是該公司的員工

其次資遣費老闆有什麼"正當"理由不給

不給那就跟勞工局洽詢

反正都撕破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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