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最近在思考,開刀休養完應做些什麼適合自己的工作
我本來是在早餐店工作,未來還是想做早餐
但開店一定吃不消(只有一個人、還要租店面)
之前也給別人當員工了(無故被他人遷怒、害自己氣出病來)
而近期在網路看到了「三輪餐車」的營業方式
做的年輕人不少,但綜觀無論是賣什麼樣的產品
舉凡早餐、甜點、飲料、宵夜和下午點心等
最大的問題應是「三輪餐車」的合法性
本人是住在新竹市,還未看過住家附近有類似的三輪餐車出現過。而目前有在考慮以這個模式賣早點:開學後到小學校門附近擺攤、假日或許可以找假日花市或住家附近的旅遊景點
而我是打算賣特色早點、結合當地傳統糕餅做出來的平價早餐。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我有去電市府產業發展處-市場管理科,他們說市府現在沒有在發攤販許可證,意思就是在路邊白線擺攤就是違法。但是賣早餐也不可能到傳統市場裡賣吧…
2.三輪餐車上路就是違法,查了一下,上路可罰300、路邊擺攤可罰1200(還可以連續開罰)。如果低調點或是頻繁轉戰經營點不知道能不能避開檢舉、取締呢?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