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時間早8晚5:30(午休1小時半),
請問台南月休6天(2禮拜六加班),月薪3萬5+2000全勤這樣還可以嗎??
公司是化工相關(做硫酸銅、銅粉這類),環境有看過還不錯通風沒甚麼味道,
3個月過後有繼續待公司每個月再加發5000工作獎金,
然後看表現調薪,
等於第4個月開始月薪有42000,
年終最少都有一個月,
離家來回大約10公里,
薪水不高也不低,
請問大家覺得怎樣??
如果是這樣的話一個月等於在休假日加班超過3天,
假設見紅就休的月薪是X,
35000=X+X/240*(1.33*2+1.66*6)*3
X=30231,
前提是應有的特休假都照勞基法給假。
建議以30231來論斷這薪水可不可以。
Probe00 wrote:
順著樓主的說法,那...(恕刪)
+1
----------- TO 頂樓的 -----------
畢竟,單身是不可能持續單身下去了
或許在一些人眼中不高不低的薪水
但往往家庭中的爸媽無工作, 有了另一半, 有了小孩..
父母年紀高了, 幸運點無病無痛..
另一半又懷孕了,或者是離開了工作岡位, 辭退, 等等無收入
小孩子嗷嗷待哺的奶粉錢, 幼兒園的午餐, 小學的安親班, 國中的補習班, 高中的住宿生活費, 大學(算了,讓小孩半工半讀好了)
恩, 如果...
不用扣所得稅, 勞健保費, 人身保險, 機車汽車不用加油充電以及購買保險, 手機不用月租費, 吃飯吃公司家裡老小從公司帶回來
小孩子是天才,次次領獎學金...
42000...夠了
我認真了, 也替你那句...這薪水我覺得還可以...覺得堪憂
算了,別理我,我只是個鍵盤俠...
一個喜歡在馬桶上寫小說的人,也喜歡在浴缸呆一整個下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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