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來,人資算錯的績效獎金,要我歸還,但是我錯在哪裏,要還?行政部門沒作錯事?
但是你多領了,多領了如果不還,那就是你的錯
會有民法「不當得利」的問題,你公司依法可以告你,而且只要公司可以提出相關證據
你幾乎沒有贏的機會,搞不好態度不好還要你加付利息
沒記錯的話,追溯期是15年.. 超過15年(180個月)的部分,你可以依法不用還
另一個情境,你想想
如果你轉帳五百萬,不小心轉給錯的人,去報警請對方還款
對方說,我又沒有錯,錯的是你要轉帳給我,我才不還哩
那你會不會告他呢?還是想想的確是自己的錯,五百萬給對方算了?
要你一次吐出那樣多錢,或許你會感到委屈
但,如果真的是因為算錯,可以跟公司協調看看,是不是看在老員工盡心盡力份上,不要返回全額...
態度放軟,可能是你的最好方式
來硬的,告上法院你會是最終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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