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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誕禮物是資遺通知

12/24一上班主管把我叫去會議室對我說,我作到今天,新人今天來報到,今天完成交接,交接過程還安排另一同事監視,我作了13年,出納還保管公司的錢,一天要交接完怎可能,但主管仍堅持一天完成交接,因為談論中吵架了,故當天什麼也没作,我中午回家了,


現在心情好難過,我一直哭,我38有2個小孩也不好找新工作了,經濟是其次問題,重點感覺被否定被羞辱,我又没犯什麼滔天大罪虧空工款之類的,為何如此對我,資遺理由講的很好笑,我一直犯小錯誤.

我接下來再進公司,該如何應對,才能對自己爭取多些利益
2018-12-26 4:03 發佈
確認拿的到資遣費跟拿非自願離職證明去申請九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是你可以做的....
https://www.mol.gov.tw/23323/23324/23326/ 勞動部。
看看資遣和解雇原則法條,或直接打去勞工局問看看。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要請他補償你1個月預告工資, 因為法律規定工作滿3年以上, 需要1個月前告知離職,
故也要有預告期...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27019
The life raises ..taking.. riot filling it noisy if the balderdash is said, and
別難過了
台灣這種狀態只會越來越多
我10年跟五年前各遇過這種老闆一次(還是上櫃等級的老闆)
一次就心死了
接下來就看你有沒有辦法找其它路
別再期待老闆了
畢竟好老闆難尋
台灣經濟最大的敗筆
就是老闆太多了
以我來看夠格當老闆的人
恐怕不到1%
一堆沒資格當老闆的人當老闆
只會虛耗台灣國力
更是台灣這幾年停滯不前的主因
辛苦了,冷靜,
資遣費先試算https://calc.mol.gov.tw/ServerancePay/
非自願離職證明一定要拿,
交接前上述條件先談好,
交接既然要一天搞定,挑重點說一說就算了,
如果有要求簽名畫押的部分小心法律責任

以上,年難過還是要過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管...(恕刪)


安慰你一下,我去年聖誕節過後也是收到三個月後資遣
還沒有資遣費,只有幾包慰問紅包(加過年紅包),而且正式離職的那個月我小孩也出生了。
現在終於有新工作了,明年就任。
再苦,還是人生,總會有新的開始。

以父之名
開始有點擔心中年失業的問題了

感覺在怎麼努力到35~40歲時可能都會隨時被裁員

看同事被資遣最後都是做保全
所有簽過名的 拍照留存 !! 申請失業津貼 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你可以的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寄人籬下,不得不低頭

狡兔死,走狗烹

過河拆橋


以上,都是指被背叛的意思

這種被公司背叛的痛,應該是勞工心中最痛的痛

所以,告訴你的孩子用功讀書,然後,以後絕對不要做人家的職員,要做做醫生這種自己可以主導的工作,或是自己創業都好,就是不要替別人賣命還被賣掉了
我愛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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