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一上班主管把我叫去會議室對我說,我作到今天,新人今天來報到,今天完成交接,交接過程還安排另一同事監視,我作了13年,出納還保管公司的錢,一天要交接完怎可能,但主管仍堅持一天完成交接,因為談論中吵架了,故當天什麼也没作,我中午回家了,
現在心情好難過,我一直哭,我38有2個小孩也不好找新工作了,經濟是其次問題,重點感覺被否定被羞辱,我又没犯什麼滔天大罪虧空工款之類的,為何如此對我,資遺理由講的很好笑,我一直犯小錯誤.
我接下來再進公司,該如何應對,才能對自己爭取多些利益
melody6003 wrote:
12/24一上班主...(恕刪)
要請他補償你1個月預告工資, 因為法律規定工作滿3年以上, 需要1個月前告知離職,
故也要有預告期...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27019
The life raises ..taking.. riot filling it noisy if the balderdash is said,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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