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更新
走法院程序之後,我們堅持送程式鑑定,鑑定中途、宸揚資科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賠償金,我方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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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拜讀這篇文章「分享一下委外製作網站的心酸苦」
聯想到我們3年前也在台南委外製作網站,直到現在仍無法結案完成......
2016年1月我們跟「宸揚資科股份有限公司」(舊名:宸揚資訊)」簽立合約製作網站
台南宸揚資科公司的老闆很會拉關係/套交情,任何功能都說沒問題。還批評別的資訊公司做得多差,都是他在收尾。
我們在2016/1/20付款訂金,約定在2016/7/31完成網站。
中間過程他們工程師,將網站送給我們測試功能。
但是介面功能根本就像學生交作業一樣
資料不僅出錯沒串接好,也一大堆Bug,網站品質差到連測試都無法進行。
我們只好寫書面文件,說明功能不是這樣,要如何如何....光書面文件我們就花了很多時間。
結果,也沒有改善。
向他們老闆反應(當初簽約前,老闆講得多利害多好...)
他們老闆就開始用各種藉口逃避。
「現在開會,等下打電話給你...」當然是沒回電
「我現在在看牙齒...」
「我最近都在出差...」
「我的誰誰誰過世了...」
反正五花八門藉口理由都能講。
後來得知,他們工程師都是私立大學剛畢業。也沒有實戰經驗,就被公司推上來。
整個過程就像,以公司名義承接案子,然後再轉包給學生。
到這裡,還沒有結束.....
我們不斷要求下,老闆終於出來面對說:他看過工程師寫的程式之後覺得很亂,所以老闆要接手重新寫。
這時候2016年/11月左右,已經超過約定的完成日期。
但是老闆講得誠意十足,又說要自己接手網站。
所以我們又開始花時間說明,網站功能如何如何,之前功能哪裡要改善
網站做到一半,老闆又開始各種藉口逃避。
「現在開會,等下打電話給你...」當然是沒回電
「我現在在看牙齒...」
「我最近都在出差...」
「我的誰誰誰過世了...」
甚至到最後完全不回應。
就這樣拖了半年多。
我們也不斷要求,結果,老闆說有新來的工程師,網站轉給新來工程師重新開發.…..
......
同時,台南宸揚資科的老闆又表現得誠意十足,請工程師專程來拜訪,要討論網站如何進行
這時候已經2017年下半年了
新來工程師也是年輕畢業沒多久。
但重點是,他們老闆只是請新來工程師過來拜訪,根本沒交接說明客戶網站要製作功能為何?所以又要讓我們再說明一次。
好吧,那我們也另找了一位,實際在資訊公司有實際測試經驗的助理,專門寫一份網站說明。
想當然爾,新來工程師,寫網站也是零零落落。
我們只好如同做苦工一樣,書面文件說明一個一個功能該如何矯正,才是正確的
台南宸揚資科的老闆還請我們給年輕人(新來工程師)機會,多多教導一下。(我們是幹在心裡!你們台南宸揚資科公司的人員教育、功能測試,不是你們該做的嗎?)
我們花非常多時間,書面文件說明一個一個功能該如何矯正
工程師也說「功能會處理好」「好!沒問題」
然後一份書面文件,請工程師修改,可以拖好幾個月。
回覆之後,竟然只隨便修改幾個功能,敷衍了事。
其間,我們另找實際測試經驗的助理,實在受不了了,說他要辭職不幹了
因為明明溝通過的功能,台南宸揚資科工程師也說OK沒問題
但送交回來的結果,不是錯誤理解意思,就是沒動。
然後我們又繼續,把介面功能測試一次,又做書面文件說明
.修正的功能,應該如何如何才正確
.沒修改的功能,請繼續修改。
就這樣往往返返幾次,連我也受不了了(這時已經2018年10月)
同一時期,我們另外也有個新系統,委外給個人工作室開發。
個人工作室很積極開發完成,而且送交出來的網站系統,功能不能說一次到位,但大致理解原意。
往返修改幾次也按時間交件,2個月就完成驗收。
想到我們3年前網站委包給台南宸揚資科公司,「公司」理應比「個人工作室」更有品質才對,反而卻無法結案。
這跟「人的責任感」有關,無論它是公司或個人。
目前我們也已經考慮對台南宸揚資科提告...
其實早就該在對方第一次違約的時候就要執行所有動作
如果你們覺得這樣太殺
好歹給他最後期限
例如3~6個月完成所有該完成的事情
而不是到2017年下半年了還在那邊軟軟的處理
我這邊接案也是這樣
基本上沒有可能出現超過時間還完成不了的事情
就算有
也是因為對方一直變更需求
例如我有一個從去年5月承接的合作案
對方需求一開始就說好結果一直到今年2月還在改...
3月完成後對方又說覺得不對
我們又改到4月
最後一直說什麼感覺不對...乾脆就跟他解約
早點止血止痛不想再牽扯下去
這種事情也只能說自己倒楣誰叫自己那麼軟處理
以為客戶也會好好溝通結果對方根本不領情
結果你們更扯
16年7月31該完成的案件
現在才說"考慮"要提告= =
我想您應該是為了節省一些經費選擇了最便宜的那家
這個心態很正常
我沒有想要指責你們的意思
但是
如果選擇最便宜的
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成果不太好(可能有些BUG發現的到就幫你改發現不到就不理會)
如果成果還可以就要有對方的態度可能不會好到哪裡的心理準備(堅持不給你改不給你增加規格之類的)
再來就是
不論是發案方或者接案者
都要有一個止痛機制
以我來說
當我發現已經被凹到不能再凹對方還是一堆意見
我乾脆就會直接解約
該怎麼走就怎麼走
一切照合約上面來執行
其實不用怕法律
因為當我走到必須要跟對方解約這條選項的時候
我早已經依照合約做好自己該做的份內事務
會是對方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而且通常當我提出解約的選項時
對方幾乎都會把原本很硬的姿態放軟
順利讓我的成品驗收過關(其實早就可以過指是對方一直凹東凹西)
因為一直凹下去對雙方都沒有利益
尤其是對於被拖延的那方
更是造成嚴重的損失
以我為案例的話就是因為尾款被拖延了
只要把話說清楚這損失會由對方依照合約來承擔的時候
通常就不會再跟你開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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