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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該檢舉還是安靜離職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遇實在是很不平等
認真地思考該不該檢舉
我們算是旅遊服務業,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月休六天,淡季月休八天,平均七天
所有的國定假日通通沒有放,補休沒有,薪水DOUBLE一樣沒有
只會感覺到連假很忙,行政人員薪水多不了多少,卻忙得手忙腳亂
唯一有的休假只有過年的五天,其他的休假通通扣假,不管是事假還是病假
之前稍微問店長(不敢直接問老闆),我們的假完全沒有符合勞基法,結果老闆說,要放假就減薪,因為薪水是用月休七天下去算的
那我的薪水很多嗎?
底薪只有27,000....
也許有人會覺得以南部來說算多了,但其他人的底薪都是30,000,紅利也比我多...
因為老闆覺得我的業務(還有兼別的),其中一項的客服,只是回回信,很輕鬆
一開始甚至是要求24小時,不分下班,不分休假的回,他說,客服就是24小時制啊,回回信很輕鬆的。
對了,這是不算加班費,老闆說:有紅利的
那紅利很多嗎?
到頂最忙的月份也才五千多
年平均下來三千元左右,卻要我24小時制....
三節獎金也通通沒有,到底有何自信說他可以申請B型企業啊....
這些也就算了,休假的問題我真的不行,周休二日跟國定假日通通都沒有,休超過的日子就是欠假,連假時會連上十幾天班,休一天,再連上六天,休一天,再連上五六天,如果不是我劃假說我必須回家,不然一個月就是休四天左右....
對了,一天十小時,中間休息一小時,加班一小時抵欠假一小時,是一比一的抵
2018-11-03 15:03 發佈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恕刪)


檢舉請盡量避免讓老闆懷疑是你

例如:第一就是懷疑剛離職的人

檢舉請盡量收集相關證據,避免無功而返的慘劇
檢舉啊!! 但檢舉了有屁用??
你離職了,真的有用爽到後面的人,但這是最好的!!
基本上不就罰個幾萬塊,老闆就把你原先該給你的加班費給了勞工局而已
然後還不是一樣照舊來走
所以是要繼續被壓榨嗎....?
不管有沒有再繼續做下去,我就是覺得這樣很不OK
都在喊沒賺錢,沒發獎金,老闆自己到處出國玩...
更別說上班時間基本上就是沒在上班

米九兒 wrote:
所以是要繼續被壓榨...(恕刪)


我支持你!!!加油!!!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恕刪)


目前的經驗是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這三個點, 基本上只要是具名檢舉一定會勞動檢查.

如果檢舉時檢附的證據足夠, 罰款以及後續勞動檢查跑不掉.

Ex. 提供打卡的出勤資料(越多人越好), 記載了加班,休假例假日上班記錄. 而公司未發加班費.

如果, 資方要應付勞檢竄改出勤資料送檢, 這條10萬起跳, 還有變造文書罪(只是可能)的問題.

另外, 像未給付加班費, 未休特休假, 超時加班 等等.



巴特, 南部縣市, 勞動局檢舉的成效, 我持保留態度.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恕刪)


每次看到類似的文章,為什麼絕大部分都發生在"南部"?

為什麼走在南部的街頭,時薪8.90元的招人紅紙店家敢大拉拉的張貼?

真的為什麼會有幾十萬的"北漂族"存在?

為什麼"濁水溪"以南勞基法都是形同具文?

這些現象存在很多年了,為什麼南部人甘願忍受這些?

大家好好想想啊!想通了,1124或許有解救的機會!....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遇...(恕刪)



離職吧!!

妳待不久了,長痛不如短痛

好好規劃!!

米九兒 wrote:
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恕刪)


還是離職就好
中部到南部,普遍勞動環境比較不利勞方,政府勞工機關也普遍消極不優先站在勞方立場,這要是發生在台北市,勞工員工一檢舉,勞工局早就要老闆交一堆打卡明細等資料,就算不罰款也會要求資方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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