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感於工時跟待遇實在是很不平等
認真地思考該不該檢舉
我們算是旅遊服務業,有淡旺季之分,旺季月休六天,淡季月休八天,平均七天
所有的國定假日通通沒有放,補休沒有,薪水DOUBLE一樣沒有
只會感覺到連假很忙,行政人員薪水多不了多少,卻忙得手忙腳亂
唯一有的休假只有過年的五天,其他的休假通通扣假,不管是事假還是病假
之前稍微問店長(不敢直接問老闆),我們的假完全沒有符合勞基法,結果老闆說,要放假就減薪,因為薪水是用月休七天下去算的
那我的薪水很多嗎?
底薪只有27,000....
也許有人會覺得以南部來說算多了,但其他人的底薪都是30,000,紅利也比我多...
因為老闆覺得我的業務(還有兼別的),其中一項的客服,只是回回信,很輕鬆
一開始甚至是要求24小時,不分下班,不分休假的回,他說,客服就是24小時制啊,回回信很輕鬆的。
對了,這是不算加班費,老闆說:有紅利的
那紅利很多嗎?
到頂最忙的月份也才五千多
年平均下來三千元左右,卻要我24小時制....
三節獎金也通通沒有,到底有何自信說他可以申請B型企業啊....
這些也就算了,休假的問題我真的不行,周休二日跟國定假日通通都沒有,休超過的日子就是欠假,連假時會連上十幾天班,休一天,再連上六天,休一天,再連上五六天,如果不是我劃假說我必須回家,不然一個月就是休四天左右....
對了,一天十小時,中間休息一小時,加班一小時抵欠假一小時,是一比一的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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