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加班費問題~~~~

各位01大大,小弟平日上班地及住宅地都在台北,某日(DO3)休息日凌晨安排前往彰化車站執行工作,而台中車站也另有一組工班,但因出發前聯絡承商,承商說需改到台中車站集合,因此小弟23:00就去了台中車站,但到了23:40左右經聯絡才發現承商認錯人,告知錯人,以為我是台中工班的陪同人員,造成小弟卡在台中車站進退不得,也沒有車回台北了,而彰化車站同仁說明彰化的工作他們會陪同,要我留在台中車站即可,24:00在台中刷上班卡,但是台中車站沒有我的工作,我只能在員工休息室坐著,但是在整個夜晚也只有處理一點點公事,一直到早上有車才搭車回台北,這樣申請加班費合理嗎?在申報加班費時主管有詢問此聯絡錯誤的問題,回覆此情形後我有回如果此加班費有問題我可以退回,但主管還是送出了,結果主管目前用貪圖加班費的名義來執行懲處大過一支,這樣合理嗎??

謝謝幫忙
2018-10-29 17:0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加班費 問題

fly0560 wrote:
要我留在台中車站即可,24:00在台中刷上班卡,但是台中車站沒有我的工作,我只能在員工休息室坐著,但是在整個夜晚也只有處理一點點公事,一直到早上有車才搭車回台北,這樣申請加班費合理嗎?...(恕刪)


說真的, 不太合理!

當地沒有你的工作, 你卻刷卡上班?! 然後只能休息?

理論上應該聯絡當時的值班主管確認目前狀況是否上工?

若要上工也要安排當日工作

若不上工也要請出錯承包商負責處裡過夜住宿問題

若只是刷卡上工卻就地休息卻報加班, 實在不宜

fly0560 wrote:
各位01大大,小弟...(恕刪)


整段看起來都沒有公司的疏失或是要求加班,

要跟公司討加班費滿不合理的,

尤其是加班沒有為公司創造足夠的利益時...
fly0560 wrote:
各位01大大,小弟平...(恕刪)

我覺得不合理
因為你本來就住台北 因公出勤
承包商聯絡錯 那是承包商問題
主管不給報加班費就算了
還要被記懲戒 這不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嘛
公司從頭到尾都沒損失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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