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

首先很抱歉,由于工作关系所以打出来是简体字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代友询问,由于朋友在今年8月时因公司关闭所以资遣,而后于2周内找到工作,但因为总总原因所以离职了
随后申请了失业补助,再申请失业补助并收到后,新的公司在10/1已投保,目前在职约15天
想请问如果朋友再离职后是否失业补助仍然依照计算
因为我记得好像投保超过多少天即无法再申请失业补助

还望大神能协助解惑

ps友言再次离职是因为公司制度及管理方式+工时不合理,这些是入职后才发现与先前告知的有所不同
2018-10-13 15: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失業補助
有去辦理失業給付有通過第一次失業認定後去報到後就任於新公司不適任需在14天內(含六日)離職向原公司申請服務證明則可以拿此證明去申請,你朋友已經就任15天了所以沒辦法繼續辦理失業給付

chb184 wrote:
有去辦理失業給付有通...(恕刪)


抱歉 再询问一个问题,像这个问题如果照走下去的话,提早就业的奖励还会算吗?
因为不了解提早就业奖励是要相同公司连续投保3个月还是不同公司加起来3个月即可

JERICHOL wrote:
抱歉 再询问一个...(恕刪)

只要有參與勞保3個月以上的紀錄就可以申請,不同公司可以合併計算,還有要注意這有請求權時效
可以到勞保局網站下載申請提早就業獎金的表格裡面有詳細說明

chb184 wrote:
只要有參與勞保3個月...(恕刪)


感谢您的解惑

JERICHOL wrote:
首先很抱歉,由于工...(恕刪)


看不懂,路過了解一下;) 不過真的認為失業補助是真的有必要再拿才是真的;)
代友詢問 ? 又是代友詢問 ?
叫他自己創帳號出來問啊
你是他保母還是監護人或者經紀人啊

吸音那 wrote:
代友詢問 ? 又是代...(恕刪)


不能代友询问吗?你没帮人问过东西?有的话请安静
你当初帮人问事情时也是他的保母還是監護人或者經紀人?
先管好自己的言行举止才应该是你现在该做的事吧!
不然你会跟你的名称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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