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抱歉,由于工作关系所以打出来是简体字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代友询问,由于朋友在今年8月时因公司关闭所以资遣,而后于2周内找到工作,但因为总总原因所以离职了
随后申请了失业补助,再申请失业补助并收到后,新的公司在10/1已投保,目前在职约15天
想请问如果朋友再离职后是否失业补助仍然依照计算
因为我记得好像投保超过多少天即无法再申请失业补助
还望大神能协助解惑
ps友言再次离职是因为公司制度及管理方式+工时不合理,这些是入职后才发现与先前告知的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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