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做甚麼事都要看清楚..問明白..必要時錄影錄音存證

無論做甚麼事都要看清楚..問明白..必要時錄影錄音存證
原因:小弟我在104年時參加志光數位補習考取保證班..當時服務人員告知我保證班的意思就是第一次沒考上.下一次只要繳交書本費大約5千元即可再來上課..第一次當然就沒考上...後來因為較忙...沒繼續上課...直到最近去上政府的在職訓練..認識一些在國營事業服務的同學..他們也繼續鼓勵我在去考..所以又跑回志光詢問..他們給我的答案是因為上課結束後..365天內沒來繳費換證..就當棄權..拿出一張當時我有簽名的紙說上面都有說明...說那張是合約書(其實我覺得是張說明書而已.上頭根本沒有印合約書這三個字)...而且都有傳簡訊通知(重要的事居然是用簡訊通知)沒打電話給本人親自通知..好..沒關係..那我就問..即然你們覺得沒繳費我的權利就當棄權...那我補足這三年來的書本費用總行吧...沒想到志光補習班還是一直說沒辦法..規定就是規定...要上課就是在多繳一次大約3萬多塊的費用...之前保證班繳了4萬多才上一次考試的課...現在還要繳3萬多...當我印鈔票?

這件事告訴我們...做甚麼事都要看清楚..(心理挺火的)開補習班還真好賺..投書給消保官看看怎麼處理(別人的權利居然用簡訊通知)

2018-09-18 0:0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錄影錄音存證
簡訊也算通知啊。若真的想考,就下定決心,跟補習沒關。
有夠冷 wrote:
無論做甚麼事都要看...(恕刪)

保證班的收費本來就比較貴,不論是高點或志光,都是終身有效,第一次聽到365天的說法。基本上,補習班就是要吃定你,不吵不鬧,你的權益就被吃掉,鬧大了,他們才會重視你的權益。
題外話,之前也是為了補習班擅改課程與時間,影響一堆準備海巡考生權益的事情,跟補習班吵。說明會當天,還有考生氣到大拍桌子,不可不謂現場氣氛之火爆。最後補習班讓步了,對於擅自更動我們的部分給予補償。現今,小弟早已脫離苦海了,祝樓主一切順利,解決問題,金榜題名。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有些事情就是要找有關機關申訴不是補習班說了算,尤其那365天的規定有公告跟雙方簽名嗎....沒有就有得談!!
自己的權益不要因對方來個543說法就放棄
什麼叫狂 wrote:
簡訊也算通知啊。若...(恕刪)

如果你是公司員工請假用簡訊通知老闆,老闆怎麼想
如果你是公司老闆員工請假用簡訊通知你,你怎麼想
如果是法院通知,用簡訊的方式,你又怎麼想
簡訊通知如果有法律效果的話,郵局也可以關一關了
就是脫離學校太久才會去找補習班,事情跟你沒關係你當然說的輕鬆,我覺得權利受損當然要去了解,說說風涼話就能解決問題的話,這世界上也沒什麼問題了!
有夠冷 wrote:
如果你是公司員工請...(恕刪)


小弟進入公部門後才發現契約是多麼重要

一切都是以契約為主

所以你要先找出當初簽的契約

依契約內容處理

如果契約有寫明須以書面通知,那麼就是補習班的錯,你可以主張你不知情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