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做甚麼事都要看清楚..問明白..必要時錄影錄音存證
原因:小弟我在104年時參加志光數位補習考取保證班..當時服務人員告知我保證班的意思就是第一次沒考上.下一次只要繳交書本費大約5千元即可再來上課..第一次當然就沒考上...後來因為較忙...沒繼續上課...直到最近去上政府的在職訓練..認識一些在國營事業服務的同學..他們也繼續鼓勵我在去考..所以又跑回志光詢問..他們給我的答案是因為上課結束後..365天內沒來繳費換證..就當棄權..拿出一張當時我有簽名的紙說上面都有說明...說那張是合約書(其實我覺得是張說明書而已.上頭根本沒有印合約書這三個字)...而且都有傳簡訊通知(重要的事居然是用簡訊通知)沒打電話給本人親自通知..好..沒關係..那我就問..即然你們覺得沒繳費我的權利就當棄權...那我補足這三年來的書本費用總行吧...沒想到志光補習班還是一直說沒辦法..規定就是規定...要上課就是在多繳一次大約3萬多塊的費用...之前保證班繳了4萬多才上一次考試的課...現在還要繳3萬多...當我印鈔票?
這件事告訴我們...做甚麼事都要看清楚..(心理挺火的)開補習班還真好賺..投書給消保官看看怎麼處理(別人的權利居然用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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