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ut424211 wrote:當一家公司提出的離職...(恕刪) 我之前離職都沒提出申請…頂多下班後公司制服識別證拿給同事後…我就沒再去上班了…現在還是活的好好的…前一份我幹8年…提離職當天要求當天簽好離職單…談了一個多小時…還是當天辦好離職…回歸正題…勞基法為主…不管公司規章簽了多少不合理的…只要牴觸…就是以勞基法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