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司裁員要賠償受訓+安家費用合理嗎?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在下在大陸某家公司工作,原本是應該被安排在另外一個駐點的,
但是由於那個駐點延誤了整整一年還沒有成立,所以我都被放在另外一個地點受訓
那個駐點的大陸人整天就是想著要鬥爭掉我 (因為職位重疊,台幹薪水又比較高,當然還有互看不順眼等因素)
而他上面的大陸老闆也挺他,想要把我裁掉換成自己的人馬
所以他們先對總部的人事和大老闆說我的績效不好

(笑話,我自己的派駐地都還沒起來 客戶都是你們這邊的,工作也都是你們指派,績效好不好當然也是你們說了算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他們自己的大陸員工闖禍後跑去休假 然後我被臨時週末兩天叫去客戶端擦屁股做了20小時
最後成果不滿意還要求我寫報告跟客戶解釋為什麼做不好 )

現在他們把我放在績效考核不好的名單中,然後跟我講說因為我在績效不好的名單中,就算現在裁員,我不但拿不到資遣費 還要賠償今年五月去國外(臺灣)受訓一個月的所有費用(受訓前有新簽一份受訓合約,受訓結束後兩年要待在公司不然要按比例賠償)還有去年九月過來大陸的一個月月薪安家費(這個在聘用合約上有寫)總共要賠償人民幣八萬元左右。

我想請問的重點是,這樣是否合理? 因為績效不好被裁員還要賠償這些費用? 甚至於那兩個王八蛋還說,最好的方式就是我上班到七月底自動離職,然後他們跟人事商量可以用我的七月和八月薪水來扣抵這個部分 (也就是離職日放八月底然後兩個月薪水都不發給我)從頭到尾他們跟總部人資的溝通來往郵件都沒有放我在裡面,全部都是他們一方面的說詞。


想要請教版上有經驗的人是否這樣是合理的?




2018-07-18 10:45 發佈
大陸也有投訴電話可以打,請打12333

AndyWu691106 wrote:
我不但拿不到資遣費 還要賠償今年五月去國外(臺灣)受訓一個月的所有費用...(恕刪)

台獨思想明確
拿這個去檢舉他們
國外?
請習大大來主持公道

AndyWu691106 wrote: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恕刪)
既然是公司要你走不是你自己要離開
理論上不必賠才對
假如你自動離職
就算是被逼的
公司就有藉口跟你討錢
不要被騙了
AndyWu691106 wrote: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恕刪)


大陸的勞動合同法是保護勞工的,有空可以去看下的規定,你就會覺的台灣對於保護勞工落後太多了。

簡單來說就是不管你適不適任,只要是大陸公司要你走人,就是提錢(經濟補償)來見,除非你自己提出離職。合同法規定是工作滿一年要補償一個月工資(but 補償工資上限是當地平均工資3倍)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AndyWu691106 wrote: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恕刪)



本來想給你出主意,結果你稱“國外”,那就是外國人咯.既然是外國人,那我還是幫自己同胞吧,
哈哈,不好意思啦!
AndyWu691106 wrote: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恕刪)


很簡單,請問你跟雇主的勞動合同有績效不好要賠償的部分及受訓費用的賠償嗎?如果沒有,按照大陸的勞動法,資遣基本為2n+1個月。n=工作幾年。如果工作合約在3年內合約到期不續約解聘為n+1個月。如果大陸勞動部告的成的話,公司被罰的錢全歸你。但公司要提出佐證說你有損害到公司財產才有可能沒法賠償。我朋友公司一個4年業務無故曠職沒正常流程解約結果被罰3萬人民幣給那個業務。

基本上還是要看那一紙合同上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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