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主人

把暫時用不到的金錢借給別人或銀行
獲得的報酬叫作利息
把暫時用不到的動產或不動產借給別人
獲得的報酬稱作租金
遺憾的是
時間並無法出借
所以絕大部分人 為了一份薪水
只能被迫將自己的時間賣給公司
羨慕已達財富自由選擇中年榮退的大大們
你們是自己時間的主人
不知退休後的你們
現在的心境過的如何?
2018-06-17 11: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主人
賣出時間以換取報酬
對勞動者而言,相當不利
因為時間出售了 再也無法用金錢買回來

所以年輕人應儘量培養一技之長
以技術來換取報酬
遠遠勝於以時間換取報酬
惟有如此 才會有更多時間探索這世界

ae8e wrote:
把暫時用不到的金錢...(恕刪)


之前有聊過喔

假設大學畢業22歲
服兵役23歲
退役後進入職場到退休
65-23=42年
人歲不過百
這樣就去一半了
怎樣縮短這42年
就是大家講的生涯規劃


退休
有的是完全不缺錢
可以遊山玩水
有的是在找工作繼續賺錢
有的則是自己創業
以上諸多選擇
最重要的是有健康的身體

從國人男性平均年齡76歲
76-65=11年

這11年能幹麻就很重要

看過退休沒幾個月就離開人世
看過退休好幾年沒錢沒尊嚴
看過退休沒多久就臥病在床
看過退休好幸福的

人生路
怎麼選

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我認為人生的工作時間到五十就可以了

人生不應該工作到死

iamaminimalist wrote:
我認為人生的工作時...(恕刪)


何不把工作跟自由時間分散呢
每天工作一半自由玩一半
一周工作五天自由玩兩天
這樣就沒有工作到幾歲 然後幾歲後才能自由玩的問題了

這類似公同共有的概念
Silkiller wrote:
何不把工作跟自由時間分散呢
每天工作一半自由玩一半
一周工作五天自由玩兩天
這樣就沒有工作到幾歲 然後幾歲後才能自由玩的問題了
這類似公同共有的概念


問題在於"人生除了工作以外的時間"不是只有玩

人是為生活而工作?

還是為工作而生活?

如果你想去環遊世界 怎麼拆成一週兩天呢

如果你想做不同行業體驗人生 怎麼拆成一週兩天呢

如果你想改善人類的生活 一週兩天時間夠嗎

小時候看到一本書 書名叫做"做時間的主人"

那時真的是一天當成48小時在用




從死亡谷走回來的李開復在他書中自述:
從前我活得太用力了,孜孜不倦、不敢絲毫鬆懈,拚命追求最大的掌聲。
然而,這場病讓我明白,生命最重要的成就,其實是把自己內在獨特的本質開發出來。
提供各位參考

ae8e wrote:
從死亡谷走回來的李...(恕刪)

獨特的本質也要有人賞識
沒了這一層
就成了孤芳自賞
講白點就成了自以為是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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