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是個社工,去前的五月一號離職,結束了六年半的社工生漄,
放假放了七個月後,跑了去賣房子,剛開始三個月沒甚麼成績,只成交了三單租賃,
三個月下來,扣除日常開支,根本就不夠用,那時候覺得再繼續下也死路一條,
就找幾年前的老闆,問他能不能回去他那裡工作,我也跟他說了我的狀況,他說他那裡正缺人手,
因為他下面兩個社工要去生孩子,每個放產假九十天,如果我能回去幫他是很好,還說他那裡是我的避風港,
我說有他這樣說,我就放心多了,我希望能在五月前賣多最少一套房子,這樣才對自己有交待,然後就回去幫他。
後來時間很快就到五月,在五月裡,我成交了四套房和三宗租賃,一共幫公司賺了43萬港幣(大約160多萬台幣),
而我自己能收到18萬港幣(大約68萬),外加每個月6000元底薪,自己開心之餘我還記和以前的上司講好了,要回去幫他
可是當我跟他說已經準備好回去的時候,他問我這兩個月成績如何,我也跟他說了實話,
然後他就很婉轉的說各行各業都有它的好處,你可以再賺更多,然後自己辦一個機構去服務社會,
我那時候看他這樣說,也不好意思再說要回去,只告訴他,我賣房這個月收入好,不代表下個月能賺錢,我覺得穩定一點比較好,他也只是再說了一句,各有各的好。
後來也有到另外兩個社會服務機構面試,他們問的照題大概都差不多,
大概就問為甚麼當了六年半的社工會進開?七個月沒工作都在幹甚麼?為甚麼會去房地產業?在做房地產的半年裡有甚麼體會,業續如何?為甚麼現在會想回去當社工?
我都很誠懇的回答,可是兩個機構給我的反應都是差不多的,有一個還更直接的說,你五月幫老闆賺到的錢40多萬,來我這裡上班,一年的薪水都都可能不及你一個月幫老闆賺的錢,然後都是叫我回去等消息
我自己覺得回去當社工,應該是沒甚麼機會,到底問題出在那裡?我花四年讀完的社工系,難道就真的回不去?如果是因為我有業續而不顧用我回去當社工,那其實我的業續根本就不算很好,比起能每年穩定幫公司賺四到五百萬的頂尖銷售員,我這一點點業續,根本就不算甚麼,而在他們的眼裡,就好像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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