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勞工請事假的薪資問題

請問勞工請事假:
他主張: 月薪3萬,請假一天,所以扣薪水1千元(月薪的1/30),一般是這樣的是嗎?
但若他請假22天(意即每週一~週五皆請假,週六週日本來就不用上班),一整個月完全沒來上班,這樣還得給他8千元的薪水? 這樣合理? 他常請假造成困擾叫他不用來上班了還得給資遣費是嗎?
2018-05-29 21: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勞工 薪資問題
caesar1040 wrote:
請問勞工請事假:他主...(恕刪)


月薪的本質本來就是休假也有算工資,但請假是由不合理公司也有權利拒絕,特別是事假。連續曠職三天我記得能解雇他。
勞工事假有其上限

超過N天之後,你不開心就可以火了他

也不必給資遣費

--
有的老闆看你天數快到,就靜靜地等你請破表...
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貴公司為何會同意一位勞工連續請22天事假咧?
我覺得這種人就花點錢請他走-資遣
https://www.mol.gov.tw/topic/3078/25331/

看一下,上述是勞動部的資遣費試算

就當花錢消災

月薪三萬,是實領還是貴司勞健保投保該員工的額度?
確實事假是扣一天日薪(理論上是勞健保投保的金額除上30)
不清楚貴司是否有全勤、績效獎金部分
有的話全勤就全扣,績效可以依比例原則給付


上面有補充事假請太多也可以提出資遣通報
反正依照勞基法走,沒甚麼大問題。
勞基法明定,月薪折算日薪是除以30日。就是傳說中的"放假也有薪水"

這條勞工才是恨得牙癢癢,最好改成日薪 = 月薪/22。因為除以30的算法,在計算加班費時,時薪基準差很多

所以自然,勞工在請不給薪的假時,一日薪資也是用月薪/30來計。


simon945168 wrote:
月薪的本質本來就是休假也有算工資,但請假是由不合理公司也有權利拒絕,特別是事假。連續曠職三天我記得能解雇他。...(恕刪)


但是如何界定「請假事由不合理」? 員工請事假都有他的理由,例如照顧住院雙親,照顧祖父母....不答應又好像不近情理。若他非請假不可我們也無法架著他來上班啊~ 而且要連續曠職三天才能解雇,只要三不五時請個1、2天就能讓工作大亂,因為臨時找不到代班的人。

neep wrote:
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
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貴公司為何會同意一位勞工連續請22天事假咧?...(恕刪)


但這條規定沒說請事假超過14天要可以怎麼處置。

若是改時薪制,做幾小時就給幾小時的工資,沒來上班就沒有工資,是不是就沒有這種困擾?
caesar1040 wrote:
但這條規定沒說請事假...(恕刪)


這樣你應該更困擾,因為無法好好排班。你直接請他辦留職停薪好了,等他能好好上班再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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