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今日參加了一場面試
老闆給的薪水結構如下
底薪+全勤+6%勞退-勞健保代扣=實領薪資
其中⋯這個勞退6%
不是雇主要直接扣除嗎?
算在薪資結構裡面,這樣合理嗎?
人資說外面公司都是如此操作⋯
以上,煩請各位大大幫忙解惑。
公司要幫你扣的是:
1.福利金(約150元吧,要看公司規定)
2.勞保費,個人負擔579元(公司要負擔2028元,政府要負擔290元)
3.健保費,個人負擔388元(公司要負擔1250元,政府要負擔??元,要查)
4.伙食費,看你公司吃了多少公司提供的餐點
5.個人勞退自提,從0~6%自己選擇
6.其他(如團保費、房租費、交通費、稅負...公司幫你支出的)
以上本薪扣完的錢,就是你實際該領的月薪。
公司自提6%勞退,不計入你本薪之中,基本上26800*6%=1608元,是公司該提撥到你個人勞退帳戶之中。總之,如你所述,公司提撥6%的方式是違法的,可向勞保局申訴。我擔過好幾家外公司,6%提撥都是公司支付的,不計入勞工薪水結構中(雖然大家都知道這是勞工總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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