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件算好OR不好

機車快遞司機
底薪26000
+油資2000
+獎金3000(平均-保證有跑能領到)
上班時間9-18
沒件就休息
外加跑業務獎金3000(平均-保證有跑能領到)
週休
週2日願意上班薪水x2
外加三節跟特休
還有年終
女性有勞基法保障的假
26000+2000+3000+3000=34000

送文件跟小包裹

一天平均送30件

我自己也都下去送

然後不是說勞基法說為滿三月離職不用說就閃了

要不就說外面什麼熊貓跟UBER月薪都5萬6萬的.就離職了

是真的待遇不好還是現代年輕人吃不了苦

當然.預到下雨天.冷天是沒辦法

公司還額外加了其他保險保障員工的車與人

sorry

上來詢問一下看看大家的意見

自己在作調整
2018-05-02 17: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條件 or
油資2000應該要扣掉,有可能騎機車要用油資2000做補助;如果一天加油錢超過100元...你懂得。

sonyting wrote:
機車快遞司機底薪26000...(恕刪)


一天平均30件 油資一個月補助2000 我覺得有點少
還有考量到消耗品(輪胎 保養 等等...)

如果換成是公司提供車輛 然後去掉這2000應該不錯了
周休 又不用待辦公室 我會想去上班 哈哈

我現在工作是廣告業務 底32+交通3電話1(實報實銷)
一樣周休每天8H(已扣1H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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