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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道事件看勞檢局

此次國道疲勞駕駛導致三死

經查證該名駕駛連續上班22天

出事了 勞檢局就來罰了

我們國家的勞檢局制度應該要檢討了

是否開放民眾蒐證檢局成立並罰款後,檢局民眾可得一部分的獎金?

來杜絕台灣長期最詬病的低薪工時長的問題?

假使有符合勞基法就無法活下去的公司,放手讓他倒吧....
2018-04-24 10: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道事件

john721322 wrote:
此次國道疲勞駕駛導...(恕刪)


如果以檢舉拿獎金制(跟以前交通違規一樣), 外人應該很難! 內部員工還比較有可能!
因為被民眾檢舉光了! 勞檢局就不用檢啦! 工作慢慢做有做就好!

此次國道疲勞駕駛導致三死
經查證該名駕駛連續上班22天
出事了 勞檢局就來罰了
我們國家的勞檢局制度應該要檢討了
是否開放民眾蒐證檢局成立並罰款後,檢局民眾可得一部分的獎金?
如果以檢舉拿獎金制(跟以前交通違規一樣), 外人應該很難! 內部員工還比較有可能!
因為被民眾檢舉光了! 勞檢局就不用檢啦! 工作慢慢做有做就好!

來杜絕台灣長期最詬病的低薪工時長的問題? 電視有說了! 台灣老闆對員工都像自己家人! 一家親啊! 親戚賣計較! 多做一點算幫忙老闆!
政府也說了! 勞檢員人力有限! 無法每家都查!

(查稅倒是很積極啊!

假使有符合勞基法就無法活下去的公司,放手讓他倒吧...(造句: 寧願相信世上有鬼! 聽他在講! )
警察大人一路好走!


結論: 這不會是最後一次!
沒用的, 蝶戀花一樣是過勞駕駛造成33人死亡, 最後都推給司機去扛.

這事情很快就會被忘記, 然後道路上依然充滿了過勞的司機, 開着大型的車輛從你我身邊呼嘯而過.

只能多多燒香保佑吧
一再的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政府還是沒作為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liquidgroove990 wrote:
沒用的, 蝶戀花一...(恕刪)


蝶戀花的這事件應該很羅生門~~不管司機過勞與否
協調會上司機家屬那咄咄逼人一副他們也是受害者的樣子...小弟無不佩服
先把責任丟給有錢的老闆再說!!都沒想想握著方向盤的人是???

這次事件也很疑問~請問司機是算趟計酬??那他連跑22天是自己要拚
還是公司硬性規定要上工???

如果這次司機是領月薪,跑了22天是公司強制的~那公司真該死...

但如果公司制度論件計酬~~司機自己想拚~拼命跑不顧身體疲勞~導致車禍!!
那公司權責就輕了些,頂多就是業務督導不周之類的吧!!

以上兩種差距其實很大!!

別想政府會為我們做什麼~這政府只會上街遊行跟喊口號
在野的保護黨產都來不及了還監督什麼....
這種事情經常發生,,,,,,,,,,,,,,,,,,,,,
有許多大卡司機是整個月不回家的
老婆要溫存需要一起上車“跑一趟”
台灣的勞基法都是參考用的
softgy wrote:
如果以檢舉拿獎金制...(恕刪)


相信不只這一家公司,還有不少家,只是沒被爆出來而已!! 勞檢局能積極點嗎?恩?

navapro wrote:
蝶戀花的這事件應該...(恕刪)



那位司機過勞我想是個不爭的事實, 那個行程設計就有問題, 就是會讓司機過勞.
(PS, 而且司機是一路用飆的, 台7線你用60km/hr 開開看.....)

出車禍時後工作時間達14.5小時, 實際開車時間11小時, 超速只是疲勞的結果.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6560

資方表示: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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