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新的勞基法規定是只要滿半年就給3天,滿一年就給七天,所以第一年滿應該就有10天,就是你到106年10月28日有三天假,107年4月27日完就有七天假,總計十天但是公務員他們的算法都是以切整年度的算法,所以真的還是要看你們人事了!!這是我的經驗給你參考....大約翰 wrote:2017年4月28...(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