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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資遣問題

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0年多,去年過年前想把他調去大陸,但他拒絕,到了過年要領分紅的時候,
發現被扣了2/3,原因是不服從公司規定,覺得有點過份!!!
後來,老公開始找工作,3月多找到,就在昨天跟公司說做到3月底,公司沒有慰留,說了一句
如果有更好的發展那就恭喜你,感覺就是想把他弄走的意思。
結果今天回來,老公說,公司叫他不要用離職的,讓公司用資遣的方式讓他走,感覺有詐!!
想請問各位大神,用資遣的方式對我們勞方有什麼影響嗎?是好還是壞?
2018-03-14 22: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資遣問題
jinwenliu wrote:
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恕刪)
jinwenliu wrote:
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恕刪)


現今還有佛心企業,自行申請離職,公司卻主動告知資遣,願意再付資遣費。
jinwenliu wrote:
老公在一家公司做了10...(恕刪)



所謂的資遣是非自願離職,這也代表著不是自己要離職的。是因為公司因爲某種“因素”跟您解除勞動契約
所以公司若真的資遣您是要付資遣費用的。至於多少資遣費可以上網查,有分舊制和新制。

唯一的壞處我想是沒有吧。因為您先生都找到新工作了,不然我個人是覺得可能只有在履歷表上的經歷會填上資遣兩個字,會有影響而已。但有時候也不會真的填上資遣這兩個字。因為會被資遣大部分都是考績不好或是表現不好的吧。

日後要求職可能會被問到或是打電話去前公司詢問....等等之類的。
人人有工作,家家都和樂,年年20%,個個有祖產,超跑豪宅不用愁[01]

資遣:
1.資遣費
2.預告工資:公司若未按法定預告時間解雇,會產生預告工資問題
3.失業補助:勞(就)保年資有到,可以至勞保局申請

自願離職: 沒有錢沒有補助
所以我先生已經找到工作了就沒什麼差別了吧?
履歷上也不會再填寫到離職原因了
這樣對我們只有好處沒有壞處了?
別必要去拿這個小錢吧,萬一新公司查到你老公是被資遣的,然後開掉他,那不是得不償失嗎,是公司對不起他,但也找到新工作就低調的走,大家對你老公還是存有一份尊重的,沒必要去拿這種不義之財
顧忌的事離職証明上公司會不會搞鬼,寫些有的沒的.
新公司都會要前公司離職証明
工作10年...
有的公司 資遣年資1年給1個月 10年有10個月
....先確認有這規定嗎=0=
過年要領分紅都被扣了,
要是我才不相信,
我會選擇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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