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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到底這樣做對不對?

本人是2018/1/2到職某家公司,當初談的薪水是2萬7(包含全勤獎金),每月的10號領薪水,但是當我領到薪水問題就來了.....

1.公司的薪資結構如下:節金、基本資應領工資、伙食津貼應領工資、專案津貼應領工資、全勤獎金。

2.公司說節金是每3個月發一次,例如:公司一月已經給予節金,但是二月不會領節金,到了3月/25號公司會把2月跟3月的節金總額合併在3/25給你。意思就是說,二月沒有領到節金的部分,會在3/25補給你,畢竟也算是薪資的一部份。 讓本人覺得很困惑,公司這樣做的目的???

3.詢問公司加班的的計算方式,公司說是用基本資應領工資伙食津貼應領工資專案津貼應領工資的基礎下去計算,不把節金全勤獎金當作計算的基礎。問公司為什麼,他們給的回應是,因為這是非經常性給予的薪資,請問這樣做是對的嗎?? 照理講這不是都應該算進去加班費的基礎裡?? 如果公司這樣算,加班越久少拿的加班費越多耶 = =,雖然也會有加班費但是會比把全部的薪資基礎加進去算來的少。

4.公司幫我保的勞保是以2萬2的薪資下去做投保,我問公司為什麼不是2萬7去做投保,他說因為新人流動率高,所以試用期間都用2萬2,這樣做也是OK的嗎??


可以請有經驗的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以上的問題嗎??
2018-03-04 21: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看來是要規避掉勞、健保的投保額度,
以及勞退提撥和加班費等等,
因為只要是經常性、不管任何名目的薪水,
都算是底薪。

若公司的回覆,新人用22k投保,
只要給一個確切且合理的調整日期,我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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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己回覆員工流動率高,
自己也不想想為什麼留不住人?真的好笑!
如果進去公司以後發現這樣的問題會有想繼續待下去的意願嗎...??
雖然老闆能當老闆不是沒有原因....但是給員工的感受真的不太好= =

timhortons520 wrote:
本人是2018/1/2到職某家公司,當初談的薪水是2萬7(包含全勤獎金),每月的10號領薪水,但是當我領到薪水問題就來了.....
1.公司的薪資結構如下:節金、基本資應領工資、伙食津貼應領工資、專案津貼應領工資、全勤獎金。
2.公司說節金是每3個月發一次,例如:公司一月已經給予節金,但是二月不會領節金,到了3月/25號公司會把2月跟3月的節金總額合併在3/25給你。意思就是說,二月沒有領到節金的部分,會在3/25補給你,畢竟也算是薪資的一部份。 讓本人覺得很困惑,公司這樣做的目的???
3.詢問公司加班的的計算方式,公司說是用基本資應領工資、伙食津貼應領工資、專案津貼應領工資的基礎下去計算,不把節金和全勤獎金當作計算的基礎。問公司為什麼,他們給的回應是,因為這是非經常性給予的薪資,請問這樣做是對的嗎?? 照理講這不是都應該算進去加班費的基礎裡?? 如果公司這樣算,加班越久少拿的加班費越多耶 = =,雖然也會有加班費但是會比把全部的薪資基礎加進去算來的少。
4.公司幫我保的勞保是以2萬2的薪資下去做投保,我問公司為什麼不是2萬7去做投保,他說因為新人流動率高,所以試用期間都用2萬2,這樣做也是OK的嗎??
可以請有經驗的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以上的問題嗎??


一切都是要省所有的費用
不爽就婊它

timhortons520 wrote:
本人是2018/1...(恕刪)


我們之前的公司就因為低報被勞檢罰款!

你如果對公司很不爽就申請勞檢,是非對錯就清楚了
,沒錯-公司不必怕勞檢,有錯-就會開罰!
timhortons520 wrote:
本人是2018/1..4.公司幫我保的勞保是以2萬2的薪資下去做投保,我問公司為什麼不是2萬7去做投保,他說因為新人流動率高,所以試用期間都用2萬2,這樣做也是OK的嗎??


可以請有經驗的各位幫我解答一下以上的問題嗎??.(恕刪)


2006年,我衝著當時股價50多元,而去新北市的上市櫃公司任職,
月入40K,也是用2萬多元當投保薪資
剩下的錢是用獎金名義,雙月給一次

聽到傻眼,最後花一個半月找到工作後急忙閃人,原本我進去該公司從事韌體開發,但因人跑不少,就被迫兼硬體工程師

所以任職不到1個月,就多人離職,會留下來的人大都是為了股票而撐的

經此事件後,從此求職時一定會問錢如何給

後來求職時遇到有家類似如此,該公司薪資1/3為獎金,每三個月給一次

我就謝謝再連絡了
如果要去申請勞檢,是用匿名申請嘛???還是我必須用我的名字,如果用我本名公司不就知道是誰去檢舉的了??
當然是用本名,他也怕你謊報,勞檢會保密,除非勞檢員不想幹了!

打電話到各地勞工局詢問,記住保留各種證據!
可是證據的話目前我也只有薪資單而已..
這樣夠嗎??
夠了!

最好把你的問題詳述,越清楚越明白越好,不用怕,你不是謊報假報,
就絕不會有你的事!頂多跟你說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公務人員如果敢洩密,自然是違反個資法...等法,他們比你更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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