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公司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

過年前已提出離職,因還有年假未休完,想過年後請年假到228
可提出離職時並有把年假部分告訴主管,主管說他可以不簽我的年假,要我做到228,年假部分算錢給我
原本離職單是寫道228,過年完開工的後一天請同事幫我離職日期改到過年初五的那天,結果同事說離職單已經被組長拿去給主管了
我是真的不想做的,才用曠職這麼不負責任的做法離開
現在主管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想請問存證信函是告我的意思嗎?還是公司解除僱約所寄的?
2018-02-25 18: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司 證信函
Una0416 wrote:
過年前已提出離職,...(恕刪)

呵呵........年輕人終就是年輕人 在台灣工作想全身而退 係謀摳連o歹誌
還有阿 有些人被迫不用當兵 而造就台灣失業率屢創佳績 真是可口可樂
來去國外當外勞八 前提是要會英文 不然就得去西岸發展
Una0416 wrote:
過年前已提出離職,因...(恕刪)



存證信函只是”通知”的功能,沒有”法律”效力,你問一百個律師得到答案都一樣,簡單說,存證信函完全沒有訴訟或起訴的成份,不用擔心。


再說簡單點
懂法律的人聽到存證信函會一笑置之,不會理會,不懂法律的人會以為自己要被告了,懂了嗎!存證信函沒什麼。
仙境傳說之仙貝傳奇 wrote:

呵呵..........(恕刪)



這位大哥,你在說什麼毛,我完全看不懂
不用怕的啦
你有寫離職單有告知要離職
公司沒辦法告你的...

Una0416 wrote:
才用曠職這麼不負責任的做法離開
現在主管說要寄存證信函給我,想請問存證信函是告我的意思嗎...(恕刪)


就算曠職也不會怎樣, 最多就是把你掃出公司而已

這不就是你原本就要做的事?!

存證信只是一封有副本的信而已.....
公司最多就是扣留你薪水
叫你正常辦完離職手續才發給你而已
存證信函? 或 告?
你可以去主管還是老闆面前拍桌子嗆 :
是沒聽過不幹的最大 ? 拎北賈慶奔但禮啦 !
離職有任何問題,千萬別和公司鬧,一大票法律白痴.
麻煩請洽各地勞工局介入仲裁,離職是"通知"公司,不是請求"批准"
休假也是你的合法權益,老子不想來上班,沒特休請事假給你扣薪水不行?
難道公司想妨害我的自由?"強制"我要去上班??平時請假要你批准,
要離職了,你准不准都一樣,公司最強大的武器只有扣薪水,
只要屬於公司的財物,文件,通通還給公司就對了,
交接什麼??文件列表就好了,並不是公司要求什麼都要答應,
難道公司說徵個人來,你負責培訓交接??離職這檔事,沒什麼交接的清楚,
講一堆P話都是屬於內規,有問題就來講法律,天大地大沒待退弟兄大,
最好公司有本事關你禁閉室.

需要一堆交接時間,本來就是管理有問題,或是接的人能力有問題,
之前公司有人離職,人先走了,後來才說工作由我接,
也是只有電腦裡的檔案,隨便也是接著做下去,
我最近也離職了,就把公司的筆電還回去,工作資料全在裡面,
只要是相關專業的,本來就任何人都能接,人力不足是公司的問題,
留不住人才也是公司的問題,勞僱雙方只是有效期合作關係.
存證信函在你所說的整個事件中代表公司的最終態度,雖然不知道存證信函的內容,一般公司會告員工,要看當初你進公司,公司與你,有沒有所謂的約定事項,比如你的離職造成公司的損失或有競業禁止,如果沒有,可能就單純的依勞基法,以存證信函為證,宣告終止勞雇關係。至於准不准假,雖說是要協商,但資方比較有優勢,除非是非得你親自處理或身心問題等的重大理由。
Una0416 wrote:
過年前已提出離職,...(恕刪)


存證信函不是告你
是將來勞資糾紛當證據用的

因為你本來打算228離職
同事卻幫你寫成年初五
兩者日期落差一週多
會有這一週多的薪資該不該發等等問題

所以公司寫存證信函給你
當作將來如果你跟公司爭取這幾天的薪資等等問題時
做為對公司方面有利的證據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