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請問在座的老職場人
我算是一個新鮮人
一月份我在一個門市打工
老闆是說月休6天
一天工作八小時半(包含吃飯半小時)
算晚班
+一餐餐費70元
所以月薪2萬8左右
但是我只有工作9天
就離職了
扣除放假一天六一天平日
所以總共只有7天
如果換算勞基法140x7x8
也有7840最低標準薪資對吧
明細上寫
本薪4107
全勤350
其他所得677
津貼900
但是我拿到6034+ 一餐老闆說餐費公司70津貼490
因為上班只有7天 7X70= 490
所以總共6524...
然後又扣我勞保費411健保費310
實領5773
健保之前我都跟公所的
當初工作好像公所那邊健保也還沒退出來
健保可以去查詢公司有幫忙付這筆錢嗎
這塊我比較不清楚
----------------------------
以下抱怨
拿這麼少感覺很差..
是月薪沒做滿所以薪資才這麼低的嗎?
請問老職場人有碰到類似我的問題嗎..
個人覺得工作 沒功勞也有苦勞
7天工作 其中一天包含假日
總共拿到6524還被扣東扣西
一天8.5小時工作
扣掉半小時
也有8X7=56小時工作
56X最低薪資140 = 7840
..
這種感覺真的非常差..
可是拿到是
6524除56小時= 116.5元時薪?
領月薪是沒做滿所以薪水就這樣子算嗎?
希望有人可以為我解答我現在的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