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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換1:1補休大家有賺到嗎?

修法前有7天假,原本假日加班2倍薪(良心公司可自由選擇換2倍補休日),平日加班2小時內1.34倍,2~4小時1.67倍! 修法後假日加班2倍薪變休息日加班依規定要勞資協商加班補休。但通常結果就是老闆一句話1:1補休!! 接著簽署一份"加班補休協議書" 試想勞工假日加班想領加班費但老闆說公司不賺錢希望員工共體時艱,勞工敢說不要就是要領2倍薪嗎? 最後協商結果就是1:1補休做功德!

舊勞基法很多慣老闆都當是放屁,但至少法律上就是違法! 老闆有被告的風險! 修法後最大問題就是1:1補休依法勞資協商給慣老闆開了個後門, 原本加班的1.34,1.67甚至2倍薪在修法後結果加班補休怎麼算要跟老闆協商,請問大家是賺到還是虧到?

台灣的建設與經濟體質建立是在蔣經國跟他麾下那些技術官僚 , 從李登輝時代後 台灣沒有一項政府主導的計劃經濟是成功的 , 什麼南進計劃 亞太轉運中心 生化科技 全都一敗塗地,直到現在還在吃 1970年代規劃的半導體產業老本

但依中南部憨厚人民特性,年底選舉結果很可能是勞工做功德又繼續挺到底!


2018-01-11 10:40 發佈
用我的部屬回答, "e04", 加班是在賺功德. 迴向給無良立法萎員.
當然沒有賺到啊!

因為本公司根本就沒有"加班"這個制度!

所以也沒以所謂的加班換補休的問題!

deepnet wrote:
修法前有7天假,原...(恕刪)


大致來看,
現在是不是勞方以後有事,
就自己去跟資方說,
不要去找政府。
某顏色入黨申請書 https://www.dpp.org.tw/signup
suyasei wrote:
大致來看,現在是不是...(恕刪)


找政府做啥
自己開勞資會議
談不成 不爽不要做
Phoenix01 wrote:
找政府做啥
自己開勞資會議
談不成 不爽不要做(恕刪)

套用徐旭東一句話,"嫌貴就不要買!" 嫌錢少就不要做!? 不過慣老闆何其多尤其是中南部! 如果不爽不要做,可能一年到頭你都在找工作!!
根本沒有賺到阿
這法律歸法律
還不是都看自己的公司願不願意給你
責任制一堆
做不完的工作還是得加班
加班沒錢沒放完的年假也沒有換錢
deepnet wrote:
套用徐旭東一句話,"...(恕刪)


套句砍軍公教時很多人說的一句話

不 爽 不 要 做

現在換勞工被砍

哪裡有問題嗎0.0?


還是你沒有想過政府
其實也是資方
我是業務沒差,
不過第一次修法後我們公司職員都是強迫休假,
加班費照勞基法給,加班大幅度減少導致薪水減少,
第一次修法後請了幾個 PT 來幫忙,我不知道幾個人,現在 PT 少了很多,本來員工工作量增加,
事情沒忙完放假要在家裡自己做完,沒加班費,還沒第一次修法前就這樣,
修法下去他們就是加班費減少了。
假如 勞工都硬起來遇到慣老闆就FIRE老闆,這樣老闆會發現自己開這種價錢這種制度有問題要改進嗎?
我想這機率太低,有很多人就是有就好,被凹被坑也不會講話......所以老闆才會覺得反正我開這樣也不怕沒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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