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當老板的看過來。。。蔡總統為你們可是用心良苦呀。。 你們這樣做肯定能賺大錢

有當老板的看過來。。。蔡總統為你們可是用心良苦呀。。 你們這樣做肯定能賺大錢

新制裡:

可以連續上12天班,和休1天,累是累員工,但老板你可以賺更多錢了

加班從46小時新增到54小時,就是要強迫你加班加到54小時,不配合的話。。 。嗯嗯,可以,你的三節獎金等等的全取消,反正勞績法沒說一定得要發獎金

加班費可以換休,而好像是有寫在1:1,好,沒關係,你加班加多少小時,我一半給你加班費,另一半全用換假的方式給你,比如你加班54小時,那我只給你27小時的加班費,剩下27是採用給假,至於27換到的假啥時能用?資方決定

特休今年沒休完可延到明年繼續用,今年不給特休錢,這個資方也能跟你慢慢粍,到了明年底再不休完應該還是有漏洞可以解決而達到不給特休錢的方法

資方就是都這樣做吧,保證荷包賺的飽飽的,你們應該感謝蔡總統的德政
2018-01-10 19:27 發佈
老實說,我就是資方...

我一點都不看好這樣的改法!

我認為合理的上班時間是ok的!

那種一直做到死的工作時數,資方肯幹這種事...還不一定請得到人!

只能說政府修法的手段太差了!

講難聽一點,拜託!! 各行各業的工作性質都不一樣,政府管太多了

btoserv wrote:
有當老板的看過來。...(恕刪)
大資方根本不需要勞基法。都遷廠了。

小資方根本不想要勞基法。都沒利潤了。

遇到的都外勞...

連農業也是...
你去叫地主過來好了

看要不要給我蓋大樓?
資方賺錢當然是好事啊
大家之前都忘記了嗎
砍了一個群體
不爽不要做
等員工老了再給他排連上12天
且天天排加班
在搞幾次間隔八小時的排班

逼到他受不了自動離職,省了資遣費
若員工不配合,就用不適任將他解僱
政府想的真是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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