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omop000 wrote:想知道這是正當的公...(恕刪) 小公司容易遇到,這條件除全勤部分不合理其他還好,個人以前遇過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試用期薪資低於勞基法且中途離開不給薪,或是實際與面試不同要求超時加班等,罰責輕又耗時費心講白勞工是最軟的一塊根本拿資方沒皮條,除非有全國大罷工這一天才可能改變。
qomop000 wrote:薪水以最低時薪計。下班未打卡,要扣50元薪資...PS. 會考慮的點是能準時下班,且離家近......(恕刪) 看來樓主還蠻容易滿足的只要離家近, 錢少都所謂可見得家裡應該是田僑之類的有一定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