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資格之一,得參加堆高機操作職類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年滿十八歲,且經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荷重在
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領有訓練期滿證
明或結業證書者。但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前具有職業(勞工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所定「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者,不在此限。
想請問厲害的大神們,法條說的104年以前拿到期滿證明或結業證書者不在此限是什麼意思?因小弟我是102年拿到期滿證明但是沒去參加堆高機考試,所以我現在是連報名資格都沒有嗎?還是說我不用再去考試直接擁有駕駛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