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二月離開了任職三年的眼鏡產業,原因是:
§ 工作時間長達12HR,因為準備結婚,被娘家媽媽唸,工時太長...對夫家那邊怕觀感不佳
真的就只是工時太長這件事而已,要不然,月休8-10天,任職一年就有7天特休,工作三年,已經有10天的特休了(殘念)
月薪在27K-35K(業績有達到的時候),養自己OK,拿錢回家給媽媽貼補家用OK,存點小錢OK
回歸正題....
二月離職,離職前用簡訊告知了我的熟客,我要離職乙事,希望他們有問題還是可以回到門市,會有同仁為他們服務
三月的時候,有位好客戶正巧在我出門拜訪的地方附近工作,也就去了,想不到是房仲的出資者
恰巧他的公司店務秘書要轉戰業務專員,問我是否有興趣到他們公司工作
我心想:店務秘書就是做行政工作的,我以前就是行政轉戰服務業的,應該是OK的啦~
就這樣,我答應了~
薪資28K(含勞健保),每月的星期日固定休,星期六休半天,但你也可以選擇隔周休,沒有勞基法的7天特休
每天工作時間9:00-18:00
等我開始工作了才瞭解,店務秘書,如同身兼多職的萬能小妹
調謄本、製作產調、製作廣告套版、負責店內專員的午餐,每月聚會還要出車當司機
還沒有寶寶前,這一切似乎都還能夠承受
等到寶寶出生,產假結束後,再回到工作崗位上,發現一切都變了......
撇開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情感不談
雜務愈來愈多,總會聽到一些閒言碎語
和先生、孩子相處的時間愈來愈短
孕期的週六要上班時,先生會早起載我上下班
產後的假日要上班(或是先生特休,而我要上班)時,先生還是會早起載我上下班,孩子要早早載回娘家,請娘家媽媽照顧(有時候是半天,但多數是全天)
感覺愈來愈不快樂
近期又聽到前老闆任職的診所有診所助理的職缺,工作時間是兩班制(早午班或午晚班),每月休8-10天,會有特休可休
跟前老闆詢問薪資,約莫是27K-28K,想賺多就得靠獎金了
想請教大家,我是要在今年提離職好,還是在農曆年前一個月提離職比較好?
該怎麼提才不會傷感情呢?
哦~ 忘了講,在下已經三十有四了,頭一次待在員工為數不多的房仲加盟店
感謝大家看完我這落落長的工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