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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打卡就是視為沒上班

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打卡
不然就視為沒上班

要不要去查一下,視為兩個字如何解釋?

視為,就是代表不容許你舉證推翻

你沒打卡,視為沒上班
為何還在那邊說,有監視器可以證明你有來
有會議記錄上面有你的簽名
有同事作證
我有和長官會議的佐證
...............


都說"視為"你沒出席了
你就是沒出息,就是曠職

還在那邊扯會議上有簽名,有監視器

那都沒有屁用你知道嗎?

視為就是達成這個條件(沒打卡)就是你沒上班了

你拿再多你有上班的證據都是沒用的,懂嗎?

要不要去查看看,視為兩個字的意思?
2017-11-01 11:42 發佈
一個小路人 wrote:
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恕刪)



1. 如果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當日沒打卡(刷卡)記錄,如何認定你今天是否有上班

2. 應付上面抽查
甚麼爛公司用這個刁別人

頂多忘刷卡扣個薪就好了
資方公告沒打卡=沒上班,不管是視為或等於...等等字眼,都是不合法
資方與勞方是相互合作關係,和平相處才是最大的利益

公司只有老闆是資方,其他皆是勞方,不管你是HR還是什麼部門都一樣
HR是最易被認為是資方的走狗,然而生存必免不了人性的表現,但造成對立就不是好的軟性橋梁扮演者
如果錄用之初,有立打卡規定之類的切結書…會比較沒話說。

若沒有立過這類切結書,建議還是不要太死板…寬容1~3次是比較有人情味的作法。

試想自己就是那個未打卡者的話,也會希望老闆這次放你一馬吧…


另外…雖然不是常態,不過最近的社會新聞,為了蠅頭小利發狠的事件層出不窮,

搞好人際跟勞資關係,可能比較安全一點…
別氣了

下次忘記打卡就直接回家睡覺好了

反正都要被記曠職 回家爽爽睡正好
打卡只是個紀錄,忘記打卡或是打卡鐘壞了,辦公室裡有人能證明你有來工作就是有上班。
不然可以去吐槽公司的人事,你打完卡之後回家去睡覺,有打卡就是有上班該給薪水不是嗎。
這應該是不能強制吧
一個小路人 wrote:
我不懂,就說一定要...(恕刪)
制度是死的人 但人是活的

但勞基法還是有規定 只要證明員工有出勤工作事實 不可以惡意不給薪的

你可以扣全勤 但不能不給當日薪水 樓上請守法好嗎?

如果你是幹人事工作 請熟讀勞基法法規 而不是公司規定 規定違法無效的
我是知道有些沒打卡會被扣錢
但這應該是不合法的
如果真的有心還是可以提告
但應該會變得很複雜 所以大家都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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