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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見!請生理假須拿「沾血試紙」 誇張業者挨罰10萬

新北市政府今(11)日公布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雇主名單,總計有330家業者,而勞工局指出,這次以至佳電子最誇張,業者竟要求女性員工檢附沾上經血的驗試紙才能請假,被重罰10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今日公布今年第5波違反勞基法的業者名單,其中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嚴重,共計有111家,其次有81家業者讓勞工超時工作,為給例假的業者則有68家。

其中「至佳電子」要求女性員工請例假時須附上沾有經血的驗試紙,勞工局認為「違法態樣前所未見」。勞工局說明,此案是由離職員工向勞工局申訴,並且有2名在職員工指證歷歷,表示公司要求「沒有驗試紙就無法請生理假,須改請特休或事假」,雖然業者喊冤表示沒驗試紙仍可請假,不過員工附上了電話錄音檔佐證,主管甚至要求員工請生理假當天必須到公司,確認身體是否不舒服到需要請假的程度,相當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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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被重罰10萬元

業者被重罰10萬元

業者被重罰10萬元

很可怕,所以要說三次~

業者:啊? 被抓到要被重罰10萬元?? 那我再多來幾次好了~
2017-10-11 17:38 發佈
cche1079 wrote:
新北市政府今(11...(恕刪)


超扯!!就是有這種不肖業者,員工工作的要死要活,按照法令請假,卻遭如此對待,是否有歧視女性之嫌?才罰10萬,業者根本就不痛不癢,爛公司!!

cche1079 wrote:
新北市政府今(11...(恕刪)


基本上...一定是有人之前亂搞..才會出此下策...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cche1079 wrote:
新北市政府今(11...(恕刪)


今天有看到這篇新聞真的覺得超沒道理的

有必要這麼針對女性?
難怪有些公司不太願意請女性員工

嫌麻煩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
生理假不給薪就沒那麼多爭議了,等同一定可以請的「事假」,愛休就休。
生理假很多公司都會有,
女人如果身體健康,通常只會痛個1、2天。

如果公司將生理假定義成,一個月可請1、2天生理假,
這樣如果出現有女員工請10天生理假的情況時......公司也比較好戳破謊言。

igi9532 wrote:
生理假很多公司都會有,
女人如果身體健康,通常只會痛個1、2天。
如果公司將生理假定義成,一個月可請1、2天生理假,
這樣如果出現有女員工請10天生理假的情況時......公司也比較好戳破謊言。


生理假是規定在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

除非公司福利特好,不然生理假每月只有一天。


0933 wrote:
難怪有些公司不太願意請女性員工
嫌麻煩


沒辦法,法令規定不夠周密,一個法令,各自表述,表面對勞工有利,卻往往不了解老闆的想法。

表面看起來等同病假領半薪,但病假可要求證明,
生理假怎麼要求證明,
一個50歲以上女性員工請生理假,准不准假?
員工說經期不凖,上個月沒請,這個月月初月底各請1次,准不准假?
員工每月正常請生理假1日,你沒多疑,有日問最近胖了喔,她才跟你說懷孕5個月了,你傻不傻眼?


Julius Caesar wrote:
生理假不給薪就沒那麼多爭議了,等同一定可以請的「事假」,愛休就休。


同意+1,
訂了一個爭議多的法令,要民眾自行處理爭議,是最不負責任的政府,
直接以事假論,勞保局從女性員工保費中每月減免1日半薪做為薪資補償,
勞保收入不足,再漲勞保費,公司就算沒請女性員工一樣會漲到,
漲勞保最終還是大部份由僱主吸收,爭議應該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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