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在一間曾經是前台灣500大量販業公司底下工作(現在是不是我不知道)
由於之前與同課人員發生了爭執,且已違反公司章節,但雙方都有錯,吵到對方拍桌子說要離職,結果嗆明我說要離職的人隔天還是準時上班,但我卻因為這件事被約談三個多小時之久,後來因為主管要保住與我對立的同事,所以決定犧牲掉我,之後就不斷的找我茶,且三不五時的口頭警告(恐嚇)說他們已經用公司制度搞走不下3~4位,他們覺得不聽話的員工,之後也用公司制度抓我小辮子開我懲戒單,讓我覺得很針對性的在恐嚇我。
不過我手上也保有開會時的完整錄音檔,只是不知道這樣是否可以跟勞工局申訴,會有用嗎?
如果是在公開的群組內公布錄音檔(好比爆料工社),我會有法律上的顧慮嗎?
反正我遲早是要離開的,但也不想白白被犧牲做呆瓜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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