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請教大家的意見:
33歲光電碩,原本的A公司是一家設備代理商公司人數個位數以內, 在原公司任職3-4年,因為沒有制度"都沒有調薪"
目前收到外商B公司的邀約要在台灣找"一個人"處理設備的安裝用等等問題並跟大陸還有國外那裏保持溝通,但據說後續有計畫在台開設分公司的計畫.但是因為離家約26km, 原本A公司只是騎機車5分鐘的通勤變成要開車40分鐘到B公司, 因為外商B沒有保障幾個月的制度(有賺有分紅),於是只算12個月年薪大概是比原來公司的(13-14個月不等)多10萬/年.
但是變成要去找一台二手通勤車輛還有稅金維護保養油費,這樣一年10萬夠嗎? 先謝謝大家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