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內小公司,原本都是由公司投保勞健保,(我們部分約4年左右的時間,其他員工也都由公司投保1年已上了),最近臨時公告要我們全體員工自行去工會投保,不在由公司投保每個月公司會補助勞健保+勞退$3000元在我們的薪資裡面,我們的基本底薪投保的金額一直都是$22800元,公司補助個金額好像不足政府的規定,想請問有沒有人知道公司請員工自行去公會保勞健保,補助在薪資裡面是否違法?還有公司一直都有拖繳勞保費的問題,這個部分會影響到我們員工的權益嗎?我們都是領現金,一直都沒有薪資單,如果要檢舉應該準備什麼證據跟資料?謝謝各位大大
公司保跟工會保當然有差,光是失業的補助就有差,工會好像沒有失業這塊。工會保+國民年金,大約1500吧,乍看之下,好像多了1500,將來的退休金也有差,好像還差很多。一個月補助3000,對公司來說跟實際繳勞健保+勞退可能差不多,如果你公司有申報你們的薪資的話,他遲早會被追繳二代健保1.91%,其實是沒有比較划算。算算你們公司的勞健保+勞退,要付出4-5萬左右,對於沒啥獲利或微利的公司,負擔是蠻重的,從這個角度看,貴公司是不是出現什麼警訊了。
自行離職就不叫非志願了 想清楚啊~非志願離職是公司提供,但你要是自己走就不算,如果公司不給 還是一樣申請調解~公司只是想省資遣費大寶咕嘰 wrote:那公司執意這樣安排,無法配合的員工就只能自行離職嗎?
大寶咕嘰 wrote:如果我們不接受公司這...(恕刪) 公司要裁員就要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並且發放資遣費;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就可以去就業中心申請失業給付,每個月繳的勞保費中有含一小部分的失業保險費就有資格領失業給付。 如果轉到工會是無一定雇主,就沒有所謂的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這就虧大了。所謂無一定雇主譬如計程車司機就是沒有雇主,妳的老闆就是雇主,當然不能去工會投保。反正公司已經違法,趕快去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