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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加班上限46小時

小弟個人非常喜歡加班,一個小時多個一兩百塊也好,但工時有上限,常常在推什麼專案的時候就卡住,想賺點加班費或是趕進度都有困難。

一個月如果可以多賺個一萬塊,我媽就不用去工作了,希望這個加班時數可以放寬。
2017-08-28 12:1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加班上限 46
交個女朋友吧
媽媽去工作也不錯啊,有事做
那是因為你公司正常給加班費
可以加班不領錢啊~~~~就跟現在大家一樣 責任制阿

超大猴子 wrote:
小弟今年快30了,...(恕刪)


不加班年薪能到90應該是有專業能力吧

我比你魯,年紀大你半輪,目前年薪卻跟你一樣,但接下來要換公司了,薪水又往上爬一點

所以你要做的應該是想辦法在正常工時內多賺一點,例如換公司,怎麼會是想要靠加班費




超大猴子 wrote:
小弟今年快30了,...(恕刪)


年薪90万
加班時薪1、2百?

是不是先懷疑
公司算错了?

lcccccccc wrote:
年薪90万
加班時薪1、2百?
是不是先懷疑
公司算错了?

沒算錯 因為底薪是22k
其他都是靠津貼 奬金 才有7萬多
對吧 樓主?
小弟也喜歡加班,自從今年開始,一個月加班費立馬少了兩萬,搞得我老婆都想要出外上班,不當全職媽媽。有時高官不食人間煙火,不知道基層百姓的需要,一昧只想齊頭式改革。應該是要重懲不守規矩的公司才對。難道壓低工時就每個公司都守法付加班費?
樓上大大的想法跟我相同,我媽媽的自助餐也是不照勞基法,做了快十年也沒有勞保,應該是要著重加強勞檢,落實勞動基準法。
加班時數上限是因為經過評估,每月工時不應該超過這個限制,這是考慮勞工的健康因素

週六加班是不計在每月加班時數限制的

就是因為一週以休息一天,其實就不影響到身體健康,一週休兩天是為了更好的生活品質

勞基法如果不嚴格規定加班時數上限,以臺灣雇主超會鑽漏洞的態度

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勞工要被操到過勞死

樓主年輕撐得住,有沒有思考過其他身體條件相對比較一般的的其他人?


你如果真的認為自己的健康狀況可以支撐高工時,下班再去兼差不就好了,反正你底薪低,加班費也不高,要找到兼差時薪差不多的工作不會很難。勞基法不管你下班要不要去兼差,每天正職+兼差20小時也不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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