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三等外軌考入的行政警察任官後可再轉考刑警嗎?話說一位朋友說三等外軌行政警察考入後再轉任刑警...但這可能嗎?(不是應該先從四等考進去,在考內軌三等刑事偵查才行嗎?)還是可以直接三等進入再轉考三等...但這樣平行考不會怪怪的嗎?小弟不才有些疑惑,不知道有沒有大大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