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上班第一天就被請回家的理由…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現在職場的資方都這樣嗎?

朋友換新工作,公司通知她錄取時,給她一份報到當天就要交的連帶保證書,至少提供兩位連帶保證人填寫個資和簽名蓋章。上面有一句「恪遵公司工作規則」,我建議她報到後拿到工作規則,看完沒問題再交保證書,包括若被要求本人要簽保證書也一樣。

她報到當天拿到工作規則,覺得當中有些疑問,而且人事單位只給她30分鐘填寫員工資料、看幾份工作規則,也沒有逐條詳細說明,朋友提出文件想帶回家看,公司就以報到當日GGYY問題一堆、不願意交全部的資料(包括連帶保證書、個人保證書的簽名文件),雖然有上完一天的班,公司卻堅持已提早告訴她要交的東西,報到沒交齊文件全都是她的問題,請她不用再去。

之後詢問朋友,她對工作規則顧慮的地方,是當中都只有罰則內容,卻沒有列出諸如:上班休假制度、薪資約定,和職務內容…這些一般大致都會列成叫「聘僱契約書」的文件。加上,面談時講的薪水、工作權責都模糊不明,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雖然公司經營十幾年是正派企業,但該有的程序有點前後不成邏輯,文件內容也不夠清楚保障。

我是職場老鳥,給朋友這樣的建議覺得合法合理,試想,就算有要交保證書,應該沒有人連要保證的內容都還沒看到,或有顧慮就交出去吧!(有點內疚朋友因此丟了一份面試好幾次,最終入選的主管職,而且當天被請回家,感覺非常難堪,朋友也已拒絕其他工作的聘僱…整個就是糟透了)。

:公司要員工簽的文件,包含各種約定內容,沒有給予審閱期的空間?
:依法規報到當日公司就要幫員工加保,員工交個資供企業加保,其餘文件難道沒有完全瞭解清楚再交的空間?
:公司以充滿罰則的工作規則代替勞資平等保障的聘僱契約書,員工沒有提出異議、協商補強的空間?

我自己過去的工作經驗,也多是經營十幾年的中小型企業,人事單位跟著法理與時俱進,一面倒的情況幾乎沒有聽說。因此更相信,勞方若沒有適時提出疑慮,資方也不會知道哪裡有問題,一味責怪社會上慣老闆太多,其實雙方都要負責任。

依朋友的情況幫她上網查很多法規,似乎只有依靠「企業自覺自省自律」的傾向…忍不住想問,堅持平等的勞資立場,是否,真的這麼難?


____________
2017.07.26更新一下資訊:

本篇詢問獲得許多回應,也有很多很棒的分析可以做為參考,再次謝謝各位~

在這裡提供幾篇網路上查到的資訊,多是在法規面的提醒,進來看的人可以爬爬文參考,如果後來有新的規定,可以直接上該主管機關的網站再對照確認:

1.關於工作規則的內容與規範(2016.09.16發文)
2.關於勞動檢查的項目(2016.07.21公告)
3.關於勞動檢查的罰則(2015.07.27發文)
4.關於勞動契約書的提醒(2015.04.02發文)
5.關於勞動契約書的討論(2015.07.22發文)

6.補充「保證書、連帶保證書、切結書」的效力:

=>這類文件為"合意契約"性質,即為"簽了就要認!",與勞基、就服法規沒有直接關係,並"不存在違法就無效的法律保障",並得以自行備存留底。

=>簽署後自動存有不同有效年限,過期則失效,唯須注意"到期自動續約"、"放棄先訴抗辯權"、"連帶賠償全部損失"……這等字眼

=>多數於經手財務、倉管或管理企業高價重要設備財產…等,易發生致使資方重大損失的職務會被要求簽據。

=>現行多數建議資方採行「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取代這類保證書以建立勞資雙方平衡關係之保障。

=>請勞方碰到這類文件看清楚、問明白、想仔細,基本的自我保護還是要的。
2017-07-23 18: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理由
...所以第一天上班要把連帶保證人也一起帶上?

好詭異的公司。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哪一間阿

應該是規定嚴格 罰錢扣薪的公司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現在職場的資方都這樣嗎?

朋友換新工作,公司通知她錄取時,給她一份報到當天就要交的連帶保證書,至少提供兩位連帶保證人填寫個資和簽名蓋章。上面有一句「恪遵公司工作規則」,我建議她報到後拿到工作規則,看完沒問題再交保證書,包括若被要求本人要簽保證書也一樣。

她報到當天拿到工作規則,覺得當中有些疑問,而且人事單位只給她30分鐘填寫員工資料、看幾份工作規則,也沒有逐條詳說明,朋友提出文件想帶回家看,公司就以報到當日GGYY問題一堆、不願意交全部的資料(包括連帶保證書、個人保證書的簽名文件),雖然有上完一天的班,公司卻堅持已提早告訴她要交的東西,報到沒交齊文件全都是她的問題,請她不用再去。

之後詢問朋友,她對工作規則顧慮的地方,是當中都只有罰則內容,卻沒有列出諸如:上班休假制度、薪資約定,和職務內容…這些一般大致都會列成叫「聘僱契約書」的文件。加上,面談時講的薪水、工作權責都模糊不明,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雖然公司經營十幾年是正派企業,但該有的程序有點前後不成邏輯,文件內容也不夠清楚保障。

我是職場老鳥,給朋友這樣的建議覺得合法合理,試想,就算有要交保證書,應該沒有人連要保證的內容都還沒看到,或有顧慮就交出去吧!(有點內疚朋友因此丟了一份面試好幾次,最終入選的主管職,而且當天被請回家,感覺非常難堪,朋友也已拒絕其他工作的聘僱…整個就是糟透了)。

:公司要員工簽的文件,包含各種約定內容,沒有給予審閱期的空間?

:依法規報到當日公司就要幫員工加保,員工交個資供企業加保,其餘文件難道沒有完全瞭解清楚再交的空間?

:公司以充滿罰則的工作規則代替勞資平等保障的聘僱契約書,員工沒有提出異議、協商補強的空間?

我自己過去的工作經驗,也多是經營十幾年的中小型企業,人事單位跟著法理與時俱進,一面倒的情況幾乎沒有聽說。因此更相信,勞方若沒有適時提出疑慮,資方也不會知道哪裡有問題,一味責怪社會上慣老闆太多,其實雙方都要負責任。

依朋友的情況幫她上網查很多法規,似乎只有依靠「企業自覺自省自律」的傾向…忍不住想問,堅持平等的勞資立場,是否,真的這麼難?


您的朋友跟您差幾歲?而且當上的也是主管職,應該也不是職場菜鳥吧?都不是菜鳥了還不能體認到決定自己下的就要負責.......嗯..........想起一種強者我朋友的文..............

這整個過程我覺得怪怪的,要填寫連帶保證人怎麼可能不經連帶保證人簽名蓋章(要是不簽名蓋章會有效,不會填馬英九蔡英文嗎?關係可以填主僕啊!)?要他們簽名蓋章有可能報到當天才發而且當天繳交嗎?我猜是給offer時就給這些文件要填寫了,只是因為某些考量或建議就delay了.......

更好玩的是一個主管職的任免應該不是人事可以隨便決定的,應該是公司內部的高層拍板的。這種小事當天就能跑到高層耳裡.......就算是留下來也未必好吧,一開始的印象就不一定好啊..........

說實話,就算留下來兩造早晚也會變怨偶,早分早好,免得浪費雙方的時間..........
通常是告知那些文件要繳
然後會給三到五天的緩衝期
有那些人是天天準備資料等著的
所以 到這公司 要考慮考慮
若要離開 有簽名的文件記得撕毀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恕刪)
應徵時不問清楚等到要上班了問題一堆
蠻多公司都這樣要當天就寫保證人
但通常說回家簽名應該都會說OK阿

但最為弔詭就是有些協議書跟罰則訂定都強制當天交還不能拍照或外流
頗呵

可能又有一些高手要出來說公司就該是這樣吧!

ForaReason wrote:
第一次聽到,想詢問...(恕刪)


1.「企業經營者」對「不特定多數對象」的「定型化契約」才有契約審閱期。
勞動契約書非屬定型化契約,沒有契約審閱期。
既然都職場老鳥了,自己google一下確認一下自己想法有無明顯漏洞應該是很合理的.

2.當然有,但是不代表業主"必須"無條件配合的空間.

3.當然還是有,但同樣資方不是必須無條件配合修改.
不過,違法契約無效,這是勞工最基本的保障,就算簽了也只是廢紙.
所以到底是真的規定違法,還是都在合法規定內,只是再加強要求??

就由你的第一點問題來看,到底是勞資平等那麼難,還是只是自覺要求合理???


最後,既然能面試主管職,又是好幾次面試,我也不相信就一天被byebye~~~~~
故事應該沒有完整描述.

jiunyiu wrote:
您的朋友跟您差幾歲...(恕刪)


感謝您的分享,朋友原是我以前的同事也算是下屬,這件事會跟我有關,是她請我幫忙填寫連帶保證人。在我的立場,裡面要填的個資相當完整,當然也就會好好看一下保證書的內容,詢問朋友要連帶保證的工作規則內容是什麼,她說報到前只拿到保證書,因此我才提醒她,報到後的流程自己注意一下,別亂交資料。

您說得甚是,朋友的職務是屬中階主管,當天就被請回家勢必是公司高層的裁決,只是朋友回來後向我傾訴,當天被人事單位大小聲逼著交資料的委屈,我試圖在於情於理於法都沒什麼問題的前提下,安慰她提出的要求並沒有過份,或許是這家公司經營了十幾年,雖然正派但制度不甚健全,又或人事單位處理的方式不夠成熟的關係吧!

朋友推掉其他工作,覺得這份職務比較能發揮她的專長,結果是…才正要相愛就分手了…朋友的失落,讓人感同身受,也只能勸她再找嘍!

lilice wrote:
...所以第一天上...(恕刪)


不知。也有詢問朋友,報到當天是否就已接觸公司機密或重要資料,說不定是因為這樣才會被要求要立刻交保證書,但朋友表示,當天只是拿到一些公司產品的介紹資料,都是對外公開的內容。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