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安訓練課程名稱不同有影響嗎

不好意思 小弟想請問一下:

目前為剛退伍正在尋找第一份工作,想在勞工安全方面的工作,
經過查詢之後,目前知道「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完107小時之後可以取得受訓證明,
也是目前大家比較推薦受訓的項目,比起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42小時之類的,
也可以在受訓後取得報考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資格,
因此正在找桃園開課的資訊

但卻發現某學會有開課程如下: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115小時]

有看詳細資訊,表示
本課程屬乙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結訓後憑該期滿證明、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及1年以上工作經歷證明即可報考乙級技術士。
於課程最後一堂後,參加本會辦理之「期末測驗」,測驗合格者頒發「期滿證明」並 依本訓練證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報考勞動部舉辦之技術士技能檢定。

一、所以107小時訓練課程,也可以上115小時這門來代替嗎?
目前還未搜尋到107小時剛剛好的時數課程,上述課程開課名稱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會不會不等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還是只是開課名稱不同,在業界任用是相同的?

二、在業界拿到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就可以進入符合法規人數的公司服務嗎?

三、許多人力銀行上人數規模不到100人的企業,在應徵勞安人員寫需要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如果只有「期滿證明」,是否也可以試試看?

四、目前如訓練完成,在北部的薪資大概落在多少?


謝謝各位前輩指教,萬分感謝。
2017-07-22 9:59 發佈

linjinlan100 wrote:
不好意思 小弟想請...(恕刪)


證照制度不錯

這種都是叫老闆花錢 改善設施的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有的只是會拿你當人頭 當然你要在公司上班 多點薪水給你!!

真的要專門 這個職務的公司 幾乎都是要上市公司!!



提供 一個數據給你參考

捷運工地 勞安 有的沒證照 但有經驗 環安主管給他6萬起跳

但年輕剛畢業 有證照 他只給他4萬 且沒年終

因為有經驗年紀較大的 政府勞安的主管 他都熟 年輕的不熟 也不會 做公關

沒多久 年輕的就離職了!!
感謝回覆

我目前在人力銀行看到的平均薪資好像大概在35K,

其實自己也知道這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也怕以後若有修法放寬標準,會不會有失業的問題,

但希望能找到比較接近正常上下班且不太常加班的工作,未來有進修的規劃,

剛出社會第一份工作在工廠,任職期間只有一天沒加班,也導致不太想繼續找技術員工作,

有訓練證明還是會努力考到乙級證照,

不過不知道是徵才公司人事都覺得一步到頂是最好,還是 ... ?

幾乎都要乙級證照,然後應徵人數都是0 ...。
linjinlan100 wrote:
一、所以107小時訓練課程,也可以上115小時這門來代替嗎?
目前還未搜尋到107小時剛剛好的時數課程,上述課程開課名稱為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會不會不等同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還是只是開課名稱不同,在業界任用是相同的?

二、在業界拿到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就可以進入符合法規人數的公司服務嗎?

三、許多人力銀行上人數規模不到100人的企業,在應徵勞安人員寫需要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如果只有「期滿證明」,是否也可以試試看?

四、目前如訓練完成,在北部的薪資大概落在多少?
...(恕刪)


1.一樣,新舊名稱罷了,115小時可能是新的,舊的107小時
2.測驗合格者頒發「期滿證明」等同甲種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沒屁用,就可以進入符合法規人數的公司服務,當然要公司錄取你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完成等同甲種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在北部的薪資大概落在多少?22K~28K
如果經過國家考試考取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30K以上,有經驗及特殊功能者可達60K以上,case by case


PS:這行有可能上法院,有可能被判刑,不適合粗枝大葉運氣倒楣的散仙

stockholm wrote:
1.一樣,新舊名稱...(恕刪)


感謝回覆

有證照以外經驗也很重要,搭配其他證照例如消防技術士這一類的嗎,
會不會在工廠當勞安,但是沒事的時候被叫去做各種雜事 ... ?

linjinlan100 wrote:
會不會在工廠當勞安,但是沒事的時候被叫去做各種雜事 ... ?...(恕刪)

9成會

linjinlan100 wrote:
感謝回覆有證照以外...(恕刪)


在台灣證照制度沒有很落實

往往只是附加價值 應付 政府官員用的

叫你去做別的 只是你用什麼態度去看而已

如果你想多學習 那都是受用無窮

如果只是想靠這張證照 打片天下 恐怕 工作早已不保!!
一、所以107小時訓練課程,也可以上115小時這門來代替嗎?
=>課是一樣的,115是新的法定時數。

二、在業界拿到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就可以進入符合法規人數的公司服務嗎?
=>建議修完課就要去考證照,不然沒甚麼價值。當然還是可以進入符合法規人數的公司服務,有些規模較大的公司,會配置不只一位的工安人員,你還是可以嘗試應徵。不過還是建議上完課就要考到證照,只有結業證明真的不實用。


三、許多人力銀行上人數規模不到100人的企業,在應徵勞安人員寫需要乙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如果只有「期滿證明」,是否也可以試試看?
=>你還是可以試呀,只是如果人家以指名條件,你應徵上的機會相對就不大。


四、目前如訓練完成,在北部的薪資大概落在多少?
=>給南部行情參考,有照但無經驗,28~38K(看公司規模)


另外甲業基本就是付錢就有了,大概就是應徵時履歷多一樣東西可以寫,但對薪資沒甚麼幫助。
linjinlan100 wrote:
不好意思 小弟想請問...(恕刪)

甲級職業安全技術士~
公司上班,沒在用⋯
但求職時公司規定須具備。


倒不會叫你做雜事~
但有問題會來請教你就是了。
linjinlan100 wrote:
不好意思 小弟想請...(恕刪)


如果對這方面有濃厚的興趣,但卻不是本科系畢業,建議上課受訓前,先上網看一下勞安相關的法規,勞安與環保人員都需要專職專任,也就是你當了職安人員,且有跟主管機關核備,你就不能兼任其他工作,環保人員也一樣,再來就是甲業主管,一定要是該公司的最高官(或得到最高官授權,所有單位主管,都要聽你的),不然我保證,勞安人員講的話,沒有人會聽: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二 章 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人員

第 2-1 條

事業單位應依下列規定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管理單位):
一、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專責一級管理單位。
二、第二類事業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應設直接隸屬雇主之一級管理單位。
前項第一款專責一級管理單位之設置,於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二百人至二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年一月九日施行;勞工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九日施行。

第 3 條 附件檔案

第二條所定事業之雇主應依附表二之規模,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管理人員)。
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為專職;第二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者,所置管理人員應至少一人為專職。
依前項規定所置專職管理人員,應常駐廠場執行業務,不得兼任其他法令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職業安全衛生無關之工作。

第 3-1 條

前條第一類事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所屬從事製造之一級單位,勞工人數在一
百人以上未滿三百人者,應另置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勞工人
數三百人以上者,應再至少增置專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
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
於每十公里內增置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第 3-2 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之計算,包含原事業單位及其承攬人、再承攬人之勞工
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於同一期間、同一
工作場所作業時之總人數。
事業設有總機構者,其勞工人數之計算,包含所屬各地區事業單位作業勞
工之人數。

第 4 條

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其應置之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得由
事業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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