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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勞基法84-1條的勞工最典型的就是保全員,核准工時240H(20天)工資不得低於26786元,288H(24天) 不得低於32389。很多公司給保全員就剛剛好是26786元(288H給32389元) ,一塊錢也不會多給。
288小時就是大月休七,小月休六!
良福保全大小月都休七天,但都給31000,大月跟一般保全公司一樣都休七天,
都是288H不是應該給32389元不是嗎?小月休七給31000算合理,但大月還是31000,
那其他保全公司大月給32389元是笨蛋嗎?


是我的頭腦理解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