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
制度是「政府」設計出來的,政府應負有監督、執行、保證之責。
如何繳?如何領?
舉例:勞工從25歲開始工作,投保35年,平均薪資40000元,
勞保費率12%,月繳4800元(其中勞工20%,雇主70%,政府10%)
雇主提撥6%,月繳2400元,
一年就共繳交(4800+2400)x12月=86400元
若以年增長3%為例(如何保證增長,後述之)
35年後,帳戶內應有522.39萬元。
65歲開始領年金,每月領27500元,領到85歲,帳戶內還有56.77萬元。
舉例:公教從25歲開始工作,投保35年,平均本俸40000元,
退撫費率12%,月繳9600元(本俸x2x12%)(本人35%,政府65%)
公教保險8%,月繳3200元(本人35%,政府65%)
一年就共繳交(9600+3200)x12月=153600元
若以年增長3%為例(如何保證增長,後述之)
35年後,帳戶內應有928.7萬元。
65歲開始領年金,每月領50000元,領到85歲,帳戶內還有65.11萬元。
任何人60歲時,皆可選擇(要或不要自己決定)由帳戶內一次領50%的金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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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本方案的重點在於:誰能保證每年可以有3%的獲利!
是的,「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政府可切割每500億或1000億為一個單位,公開招標企業操盤者,
操盤者得標500億基金,相對需提出保證金500億,以十年為一期,
這1000億需於信託帳戶內操作,讓政府得以監督,
帳戶金額低於600億元,自動解約結算(除非企業再提繳入保證金)
得標企業年度獲利超過3%以上,超出的獲利「都歸得標企業所有」,
當然若該年度沒有獲利,得標企業亦須繳交3%入退撫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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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沒有企業會來標,看看下列案例:
挪威全球養老基金,1997到2010年間,年化報酬率約6.6%
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1981年到2010年,年化報酬率約9%
阿布達比投資基金,2000年到2008年,年化報酬率約16%
新加坡淡馬錫投資基金,1974年到2009年,年化報酬約有16%。
得標企業十年到期,若操作得宜可自動續約,並授予企業主紫雲勳章一枚,
給予企業主高度榮譽與肯定。
我相信,在這樣的保證獲利下,勞工或許更願意自提6%
讓自己的退休金能領的更多。
以上淺見,或有不足或不夠全面之處,歡迎大家討論。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 wrote:
舉例:公教從25歲開始工作,投保35年,平均本俸40000元,
退撫費率12%,月繳9600元(本俸x2x12%)(本人35%,政府65%)
公教保險8%,月繳3200元(本人35%,政府65%)
一年就共繳交(9600+3200)x12月=153600元
若以年增長3%為例(如何保證增長,後述之)
35年後,帳戶內應有928.7萬元。
65歲開始領年金,每月領50000元,領到85歲,帳戶內還有65.11萬元。
任何人60歲時,皆可選擇(要或不要自己決定)由帳戶內一次領50%的金額出來。
目前只有做到這裡,所以針對這個來說
不可行,
為啥?
因為.....他們說:支持改革,但一分錢也不能少。
摩訶般若波羅蜜多 wrote:
65歲開始領年金,每月領27500元,領到85歲,帳戶內還有56.77萬元。...(恕刪)
這個有問題,退休後是要照顧基本生活,後果有兩個極端,一、錢太多,退休人士可以去揮霍,二、錢太少,退休人士根本無法生活。
解決方式:
第一層職業保險,全改成國民年金,25歲繳到65歲,每個人繳的錢都一樣,65歲以後,領的錢就是基本生活費,隨通膨通縮調整,今年(2017),台灣地區基本生活費大約是18000元,我預估20年後的2037年,基本生活費是36000(每20年漲一倍)。
基本生活費才是65歲退休以後,該領的錢,你有辦法,還可以存一些錢,沒辦法的人(想要環遊世界、去美國看兒女畢業、想住高樓大廈不想住茅房,想開名車不騎腳踏車.....),就用自己第二層保障(如下所述),來補助奢華退休生活。
第二層退休制度,由政府訂定地板提撥費率,雇主要幫員工提撥(目前勞工是6%,但我建議每年提高%數),員工也可自提,這部分薪水高的就存的多,想45歲退休,沒問題,自提的錢就能依自己設計的方式,看是一次領或按月領,要領到幾歲為止(基本上領到65歲,後續再由第一層保險年金接手)。
以上方式最公平,第一層是政府保障65歲以後的國民基本生活,第二層是個人與雇主為員工提撥的退休金,只要退休(不管幾歲),就可以領。
最重要的是,在職的國民要怎麼辦?以上辦法可規定從2020年開始辦理,所以2019/12/31所有職業保險通通停止適用,有舊制的,時間到了就依舊制領取,有新制的,就到新制到期開始領取(依比例),所以新舊制都有的人也沒有年金被砍問題,2020剛滿25歲的人,就是純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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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年金改革,有既得利益者說,被砍太多(例如原先月領七萬,改革後可能只領4萬),所以解決方式就是不砍年金,等這些人逐漸離開後然就由新制接手。
但要如何讓政府不倒,大家依然領這麼多錢? 方法很簡單,樓地板就是台灣地區基本生活費(目前約18000元),基本生活費以下的年金,都領現金,超過的,發記名現金券,也就是目前月領68000元的退休人士,從今以後就改18000是發現金,50000發記名年金券,只能用在台灣地區、有開發票,且誠實納稅的公司行號,還有因為年金券是記名制,所以持有者ˋ需拿雙證件與年金券在台灣地區使用,收到年金券的公司行號,每季月底才可至台銀換取等值現金。而年金券使用年限是一年,過期就作廢。至於那些台灣公司願不願意收年金券,嘿嘿,那就看那些公司囉。
我就不相信這樣改,還會破產。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不過可以調整成對勞工更有利,畢竟你要想,出錢出資的是勞工,投資公司拿無本的錢來操作,而保障投報才3%? 你去跟銀行借錢來投資,利息可不只3%啊!
我的建議是,年投報未達3%(這個數字需要再精算討論),缺額部份得標的投顧公司要提補
超過3%,多的部份30%歸投雇公司,70%依然是勞工的
譬如某年度投報5%,其中3%是勞工保障,多的2%裡,0.6%歸投雇公司,1.4%歸勞工(等於該年勞工退休金投報是4.4%)
當然利潤分配的比例可以討論,要考慮實際市場的年投報條件,讓投顧公司成本分析後有利可圖,但對勞工是最大利益的前提下來做。
其實目前勞工退休金不也是如此
政府來操盤,保障最低報酬
只是政府操盤喔~ 大家也知道,都東搬西挪把錢弄進自己的口袋。
Dear Dis wrote:
看到你的文章,我蠻感動的,我看到的是一個正面解決問題的態度。
感恩您的肯定,希望我們的政府能理性、有效的解決年金問題。
luzibin wrote:
現今年金改革,有既得利益者說,被砍太多....(恕刪)
感恩回覆,個人覺得:繳多少?領多少?才符合公平正義、永續經營的制度。
您覺得呢?
kenny0367 wrote:
認真看完~計畫良好!
如果真要做~是要"砍掉重練"?還是"不溯及既往"?(恕刪)
感恩回覆!
過去的制度,若不合時宜,便是沉疴。
肝有問題,導致腎功能不好,倘若只治療腎,顯然無法治本。
至於如何溯及既往!仍靠大家群策群力。
kenny0367 wrote:
看完各樓留言~發現...
反觀真有實權的人~~~~~~唉~~~~~~(恕刪)
就看看我們能不能叫醒那些「裝睡得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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