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年最瀟灑時..2週面試20家..中14家我告訴錄取的公司..不好意思,我答應人家幾號要去面試..然後我把面試的情形告訴他他們會用你,他們就會保留位置和時間給你他們不想用你,他們就會找人去..你把找工作時間設一個月..你可以找其他公司,公司也可以找別人去做..最後你跟你公司關係就是你的工作命就跟男選女,女選男,最後選到賣龍眼,青柯嫂..沒什麼可以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