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收到信時
說什麼我有上網賣他們公司產品
而事實如下
我和朋友同租房子
他也有一些直銷公司產品
但也不是他本人的,更不是我的
因以前我就有把露天帳號給他用
所以他也就上網去賣這產品
但那帳號我們根本很少用
想說他還要註冊,給他方便
也不會注意他買賣什麼東西
心想反正很熟,應該也不會害我
但他上網賣直銷產品卻真的害到我了
因地址是留我在公司註冊的
所以公司查到是我
就請我去說明
但我也將事和公司講
他們好像也認為就是我
因為東西不是我本人下去訂貨在來網上賣
而是朋友他私人的東西
只是借我的帳號
我也請直銷公司去查,我的訂貨記錄有沒有那產品
事實並沒有
慘了,直銷公司真有可能會取消嗎?
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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