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特休天數問題

請問大家...
我在2016/08/29到職...今年應該有幾天特休?
2017-06-01 10: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天數問題
三天,到8/29又重新計算,今年的8/29到明年的8/29有7天。
但公司經理說我今年就只有3天假....
政府把一例一休的特休方式宣導的很容易讓人誤解,很多人都以為新進第一年會有10天特休,這是錯的。


以下為正確的方式

例如:

今年106年8月5號新進公司

那到明年107年2月4號時(滿半年),你會有三天特休,要在107年8月4號前休完這3天特休,否則老闆要轉成薪資給你。

然後重新從107年2月5號算起到108年2月4號(滿一年),你會有7天特休。

重點是請把滿半年三天特休,和滿一年七天特休的年資分開算,不要混在一起算。


應該搞懂了吧,這政府真的是學者治國,簡單的事,卻用很繁瑣的文字解釋,讓人常搞不清楚,以為在考試嗎。

例如:

今年106年8月5號新進公司

那到明年107年2月4號時(滿半年),你會有三天特休,要在107年8月4號前休完這3天特休,否則老闆要轉成薪資給你。

然後重新從107年2月5號算起到108年2月4號(滿一年),你會有7天特休。

我知道啊....本來人事是說...我在8/29前有3天...然後8/30~12/31有4天...但經理直接跟她說我今年就只有3天....
這好像又跟一例一休不太一樣了吧
前幾天另一個新進同事問我有幾天特休,我跟他說經理這樣說...新同事說我應該有7天的..看我要不要去爭取...
DIANNEJIAN wrote:
例如:今年106年8...(恕刪)



你們公司的特休算法應該是統一從每年1月1號算起吧,這樣給你的特休日沒有變少,所以沒違法也沒凹你。

你106年8月29日到職,等於去年106年你有4個月的年資,換算成特休日,(特休7日/12個月)*4個月年資=2.3天特休
你公司無條件進位給你3天特休,

然後從107年1月~107年12月重算為一年年資,這要108年1月開始你才會有7天特休(特休去慰勞去年的年資的)
所以你經理才說107年你只有3天特休可休(106年的年資四個月的3天特休),因為107年一整年年資的7天特休,是要從108年1月才可以開始使用。
這樣的算法公司的所有人員會統一都從每年1月份算起特休,避免每個人到職月份不一樣,每個人的特休起點日會不一樣,
不好管控人員特休假。
會計是說他們是從1月1日算一整年沒錯...
所以她也有跟我解釋.我說ok...只是另一個新同事是說按照新制,我應該有7天..只是前半3天,後半4天然氣(這是原先會計跟我說的,她說有去問過會計師),但後來她又說經理說我只有3天...我說好...

DIANNEJIAN wrote:
請問大家...我在2016...(恕刪)


2016/08/29到職,滿半年3天=2017/3/1;可休到年底

若到歷年制算,你2018/1/1會有7天假,可休到2018/12/31

若到職日制算,你2017/8/30會有7天假,可休到2018/8/29

DIANNEJIAN wrote:
會計是說他們是從1...(恕刪)


我只能說你同事不懂,胡亂跟你講錯的訊息,而會計師的意思你們會計可能會錯意了,照我上面講的是絕對對的,2017年底前你有3天假,2018年開始你有7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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