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
我在2016/08/29到職...今年應該有幾天特休?
以下為正確的方式
例如:
今年106年8月5號新進公司
那到明年107年2月4號時(滿半年),你會有三天特休,要在107年8月4號前休完這3天特休,否則老闆要轉成薪資給你。
然後重新從107年2月5號算起到108年2月4號(滿一年),你會有7天特休。
重點是請把滿半年三天特休,和滿一年七天特休的年資分開算,不要混在一起算。
應該搞懂了吧,這政府真的是學者治國,簡單的事,卻用很繁瑣的文字解釋,讓人常搞不清楚,以為在考試嗎。
DIANNEJIAN wrote:
例如:今年106年8...(恕刪)
你們公司的特休算法應該是統一從每年1月1號算起吧,這樣給你的特休日沒有變少,所以沒違法也沒凹你。
你106年8月29日到職,等於去年106年你有4個月的年資,換算成特休日,(特休7日/12個月)*4個月年資=2.3天特休
你公司無條件進位給你3天特休,
然後從107年1月~107年12月重算為一年年資,這要108年1月開始你才會有7天特休(特休去慰勞去年的年資的)
所以你經理才說107年你只有3天特休可休(106年的年資四個月的3天特休),因為107年一整年年資的7天特休,是要從108年1月才可以開始使用。
這樣的算法公司的所有人員會統一都從每年1月份算起特休,避免每個人到職月份不一樣,每個人的特休起點日會不一樣,
不好管控人員特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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